川财农〔2021〕76号 有关市(州)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支持各地稳定生猪生产能力,提升农(畜)产品保供给水平,经研究,现下达你地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出栏生猪奖补资金如数(详见附件),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统计局核定的2020年各市(州)生猪实际出栏数,对安排完成2020年生猪出栏任务的市(州),按照出栏生猪每头10元的标准进行测算,资金由市(州)统筹用于生猪产业发展。各市(州)已与成都市签订了协助生产协议的,划归成都市的任务不再奖补。 各市(州)、县(市、区)要将此次奖补资金与稳定生猪生产有关措施相衔接,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于9月30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及绩效目标报农业农村厅备案。 附件: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出栏生猪奖补安排表(第二批)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20日 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出栏生猪奖补安排表(第二批)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1/8/16/7b958f25feb24460ae1e7efc163cfe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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