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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田建设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
2020-07-28 来源: 作者: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农田建设管理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增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农田建设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持续提升农田建设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绩效,现就加强农田建设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将发展改革部门的农业投资项目、财政部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原国土部门的农田整治项目、水利部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能统一整合到农业农村部门,构建了农田建设管理新格局,赋予了农业农村部门新的使命和任务。农田建设管理职能的整合,使管理权限集中,项目和资金规模增大,责任风险和廉政风险也随之增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明确提出,要加强风险防控,切实防范农田建设管理风险。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部署要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认识加强农田建设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是巩固提升“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农民为中心,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扎实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内在要求,是落实“转职能、抓落实、作表率”活动的具体举措,将风险防控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田建设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和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一)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按照农田建设工作选项立项、计划审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工程管护等流程,突出项目库、初步设计、项目评审、招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工程管护、评价激励等关键环节,制定完善农田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农田建设管理新格局。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实际,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对需要细化的工作制定实施细则,推动建立职责明确、层级明晰、统一规范的农田建设管理制度体系。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农田建设业务工作相融合,实现同谋划、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建立健全农田建设内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厘清职责范围及责任边界,按照找出关键节点、有效防控风险的目标,建立健全本单位内控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要求,完善集体决策制度和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对农田建设任务安排、设计评审、监督检查、项目验收、激励评价等重要环节、重要事项,要进行集体研究决策。认真梳理查找农田建设管理风险点,科学确定重点岗位(环节)并绘制流程图,根据重点岗位(环节)廉政风险点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制定相应防控措施,消除风险隐患。落实AB岗制度,加强轮岗交流。

  (三)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深化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依法确定公开事项和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形式,明确公开时限,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在利用报纸、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开的同时,采取在项目建设区设立公示牌、公开咨询电话等形式,畅通农民群众和项目申报、建设单位等多方参与监督的渠道。充实公开内容,全面公开农田建设政策制度、项目申报程序、项目评审立项、工程招标采购、竣工验收考核等内容。提升公开效果,全面公示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和规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农田建设的公信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

  (四)加强内部监督。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托纪检监察部门,聘请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农田建设干部担任党风政风监督员,参与农田建设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和相关会议,实行全程监督。探索建立省与市县农田建设机构联系服务制度,完善一线督导机制,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完善农田建设调度制度,突出对资金落实、建设进度、重点工作等情况的定期调度和监测。强化督查指导,组织开展农田建设工作专项督导,做好农田建设项目省级抽查验收工作。发挥乡镇农业技术机构的一线监督作用。

  (五)加强部门监督。积极配合支持审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审计检查。认真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做到情况反馈及时,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得力,整改结果到位。积极配合财政监督,全面做好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主动邀请财政部门参与农田建设日常监管,按照财政监督管理要求,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六)加强社会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治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人大和政协汇报农田建设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指导农田建设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自觉接受媒体监督,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农田建设政策、了解社情民意、发现矛盾问题。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征求农民意见,建立农民监督员制度。认真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四、强化措施落实

  (七)加强教育培训。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政治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廉政及风险防控政策制度和应对处置能力教育,切实提高农田建设干部职工防范风险的意识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强化廉政意识和风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着力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田建设干部队伍。加强“三农”政策和农田建设业务培训,注重交流学习,持续提升把握政策,执行政策,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水平。

  (八)健全评价考核。完善农田建设绩效延伸考评机制,科学设立考评指标体系,把风险防控工作纳入考评范围,作为省对各市农田建设绩效延伸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县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建立风险防控评价和预警机制,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严肃纪律等办法,及时纠偏,堵塞漏洞,避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九)严格兑现奖惩。健全完善以评价结果为导向的项目资金分配机制,将工作绩效作为建设任务安排的重要依据,实行奖优罚劣。对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发现的,以及被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并经查实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取消所在市县当年全省评价激励资格。对违反政策制度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办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ntjs/gztz/531784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