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规

TOP

《关于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0-07-28 来源: 作者: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帮助农民脱贫增收,进一步发挥“互联网+”优势,推动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好,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委市场信息处负责人就《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

  问:《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12月,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印发了《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农市发〔2019〕5号),文件明确了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总体要求,部署了“建立市场导向的农产品生产体系”等10项重点任务,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

  问:《实施办法》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市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分为“加强农产品生产体系建设、 加强农产品支撑体系建设 、加强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 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强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网络应用技能培训、运用互联网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发挥市场主体带动作用等10项重点任务。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分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强化宣传推动”三方面内容。

  问:《实施方案》有哪些特点?

  答:《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10项重点任务,重点任务有以下特点:明确了价格监测预警和分析,推动人工智能与现代农业融合;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地市场提升改造,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完善区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初加工冷链设施,推动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改造;建立区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完善区镇村三级网络销售服务体系,发展农产品网络销售;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网络食品交易生产力度;培育“津农精品”农业品牌,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和监管力度;加快小站稻等区域公用品牌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大互利网、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力度,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鼓励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和建设创业创新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开拓农业农村业务,发挥农民群众首创精神等工作任务。通过工程建设,加快构建适应市场需求、灵活高效的优质特色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

  

  政策原文: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互联网+”农产 品出村进城工程的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zwgk_13546/zcjd/202005/t20200518_2307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