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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实施方案
2020-07-28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环境,科学高效推进农机深松整地技术推广应用,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导,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为路径,以农机作业补助为抓手,以社会化服务为手段,加大农机深松整地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增加耕地蓄水保墒能力。

  二、基本原则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政策实施,坚持“行政推动、补助引导、完善机制、自愿参与、确保效果”原则,采取“先作业、后补助”的方式,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持续推动“互联网+”信息化技术在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远程监测中的应用,不断提高深松作业质量和行政监管效率。

  水田地、林地等不宜开展深松整地作业、2018-2019年已享受作业补助(原则上以“农机精准作业协同支撑平台”(以下简称“监测系统”)记录数据为准)的地块除外。

  三、任务指标和资金安排

  2020年,全市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31万亩,结合近年全市深松作业实际和各区年度申报作业需求,由蓟州区、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静海区、津南区、北辰区、滨海新区8个区具体实施,作业任务分配见《天津市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分配表》(附件1),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根据各区实际完成情况统筹拨付。

  四、补助的受益对象、标准、方式

  (一)补助受益对象:本市项目区自愿实施作业的农户及农业规模经营主体。

  (二)补助标准:对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且质量合格的,市级按每亩30元给予补助。各项目区可根据自身实际,安排区级专项资金,提高补助标准。

  (三)补助方式:按照“先作业、后补助”的方式,经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各区财政局兑付给实施作业主体。

  五、作业方式和质量要求

  (一)作业方式。单一间隔深松:一年一熟作物种植区,优先鼓励采取拖拉机带动单一深松功能的深松机具进行作业。

  深松旋耕联合整地:两茬平作区,可采取拖拉机带动深松联合作业机具进行作业。

  为提高作业效果,提倡深松机具配置碎土、弥平部件。

  (二)质量要求。作业质量符合农业行业标准《深松机作业质量》(NY/T 2845-2015),结合我市实际,深松深度不低于28cm,相邻两深松行间距不得大于56cm(2倍深松深度)。

  六、组织实施

  (一)分解任务。各项目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将深松作业任务分解至乡镇街或村以及农业规模经营主体。

  (二)达成意向。根据深松整地作业年度任务计划,各项目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村或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与实施作业主体(各项目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作业主体)进行对接,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作业意向。

  (三)实施作业。实施作业主体应在实施作业前,填写《天津市2020年深松整地作业项目实施作业主体基本情况及机具监测设备明细表》(附件2),上报项目区管理部门。

  实施作业主体完成作业后,与受益对象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进行确认,填写《天津市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和质量确认表》(附件3,以下简称《确认表》)。作业任务分配到乡镇街的,乡镇街在《确认表》上盖章签字确认。实施作业主体应及时将《确认表》提交项目区农业农村委。

  (四)比对确认。各项目区农业农村委在实施作业主体提交全部材料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监测系统”和《确认表》数据比对工作,研判得出有效作业面积。

  公式为:有效作业面积=(“监测系统”作业面积-总重叠面积)×达标比

  其中:达标比以日为单位,单台作业拖拉机分别统计,大于等于85%的视为全部合格。

  (五)开展公示。各项目区农业农村委形成《天津市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受益情况公告》(附件4),并在项目区政务网站进行网上公示;以村为单位实施深松作业的,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以规模经营主体为单位实施深松作业的,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均不得少于7天。

  (六)兑付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各项目区农业农村委向区财政局提出结算申请,并提交《天津市   区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资金结算明细表》(附件5)、实施作业主体开具的作业资金结算发票等材料。区财政局应及时完成确认审核,并将资金兑付至实施作业主体。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指标已纳入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各项目区农业农村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落实项目组织监管经费,保障项目动员、宣传、培训、监督、检查、验收、公示等工作有效开展。要进一步加强与财政、统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项目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形成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共同负责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项目区要结合本区实际,在市级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3月15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要选取适合本地区的深松作业模式和作业机具;合理安排作业区域,优先满足帮扶困难村的作业需求;确定实施作业主体,要充分发挥国家、市级示范和市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条件的项目区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大马力拖拉机、深松机的购置补贴力度,充分满足深松作业装备需求。

  (三)强化事前监管。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机具必须安装作业监测终端(符合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MA1-2017),对作业机具、作业面积、作业质量进行远程动态监测,并以监测数据作为确定有效作业面积的主要依据。各区要在大规模作业前,逐台检查拖拉机、深松机、监测终端的技术状况,做好安装、调试和登记工作,确保“监测系统”登载的相关作业信息与实际相符。各项目区要加强对实施作业主体的警示教育,明确未经项目区农业农村委允许,不得随意调换相关作业机具,不得擅自拆改监测终端等纪律要求。同时,要组织相应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实施作业主体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协助解决遇到的技术难题。

  (四)做好事中跟踪。各项目区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监测终端和“监测系统”在作业过程中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发现机具作业图像不清晰、未有效记录作业数据等监测终端异常情况,要立即通知机手,不准擅自挪动、拆装监测终端,要联系售后部门尽快解决。同时,指导实施作业主体使用手机智能监测系统平台,每天对作业量进行统计;结合“监测系统”情况,组成监督检查小组(2人以上),采取实地勘测、回访调查、突击检查等方法,对作业主体实施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附件6)。

  (五)明确工作职责。市农业农村委负责项目的组织推动、指导监督,并商市财政局制定全市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需求计划。项目区农业农村委具体负责方案制定、任务落实、管理推动、进度报送、组织验收、相关资料归档留存等工作。项目区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审核、兑付和监督。

  (六)确保资金安全。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资金支付应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确保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资金规范使用。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七)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现场演示、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对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政策进行宣传,为推进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政策信息、受益信息公示公开。同时,要公布本区项目工作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切实畅通社会监督反馈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及时总结和宣传作业项目实施的好经验、好做法,2020年12月30日前,上报项目工作总结。

  附件:1.天津市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分配表

  2.天津市2020年深松整地作业项目实施作业主体基本情况及具监测设备明细表

  3.天津市   区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和质量确认表

  4.天津市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受益情况公告

  5.天津市   区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资金结算明细表

  6.天津市2020年深松整地作业面积和质量监督检查表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0〕14号).doc

   

   文件解读: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天津市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解读文件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zwgk_13546/zcfg/202003/t20200320_21104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