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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贪官否认贪污公款 称套用的钱用于维稳方面
2014-12-31 来源: 作者:

  新快报讯 记者郭海燕 实习生邹世昌 通讯员马英报道 昨日,从化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刘伟灵在广州中院过堂受审。检方指控刘伟灵曾贪污公款105万多元,并受贿24万多元。法庭上,刘伟灵声泪俱下承认受贿,却坚持不承认贪污公款,称这些钱都用于单位打点各种人情往来,应付上级领导的检查。

  街道书记起家

  曾收钱帮5人调工作

  昨日,刚入法庭,刘伟灵与旁听席的家属点头致意后就开始眼眶湿润,不停用手擦拭泪水。

  资料显示,这位从化本土官员在2006年至起,长年担任从化市江埔街道党工委书记。八年后进入从化市政府,成为党组成员之一。但今年5月,两位当地老板被带走调查,其也被带走调查。

  检方指控刘伟灵犯下二罪。一是,从2009年至2011年,刘伟灵多次指使江埔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所长方某萍,通过虚列发票、虚大工程款方式先后套取10笔公款供个人使用,共计105万多元。二是,刘伟灵在2007年至2011年,为他人调动工作、升迁以及招标等提供帮助和谋取利益,先后收受黎某明、钟某华、张某兴等人6笔贿款24.2万元。细项显示,六位行贿人,五人的请托跟工作调动有关系。

  对于受贿事实,刘伟灵表示基本认罪并积极表示愿意退赃。但他认为有一些“委屈”的地方,认为受贿事实情节的指控,不符合事实。他特别解释,帮助潘某临时工转事业编时收受一万元,是事后感谢费,而非事前收钱办事。

  称每年应付一百多项检查

  积劳成疾

  关于贪污的指控,刘伟灵当庭不认可,称都是应付调查人员而作的不真实供述。法庭上,他声泪不断,法官询问时,他也控制不住边抽泣边回答。刘伟灵说,街道上很多工作开支无法通过正常的财务报销渠道进行,而他取出来的资金主要用于过年过节慰问、领导检查、接待以及维稳方面。

  这105万元到底用在哪里?刘伟灵解释,街道每年接受上级的各种检查有一百多项,他作为街道的第一负责人,把套取出的部分公款用在了应对各种检查上。“检查人员回去,给土特产,捎小信封,都是通常的做法。”

  刘伟灵称,每年维稳也要耗去许多开支,有来“连火车上的工作人员也要打点”。刘伟灵说,领导来从化,总得摘荔枝吃龙眼采果子,这些也由街道来埋单,套取资金就是花费在这些上头。

  其辩护律师除了对数额提出异议外,也认为刘伟灵确实存在以不合理的方式取出公款的行为,但取出的公款并非供个人使用,而是用于工作方面。现实情况是,确实难以取得款项使用的证明,但其行为应属于违反财经工作纪律而非贪污。但检方提出,刘伟灵此前多次供述中均承认了套取公款,没有证据显示款项用于工作,其行为属贪污公款。

  “我管辖的街道几十万人,要保证零上访,我一天都没有睡过好觉,积劳成疾。”刘伟灵说到激动处,不禁放声大哭。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