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市级有关部门,局属各单位: 按照《德阳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德农人事〔2021〕19号)和《德阳市农业系列基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德农人事〔2021〕20号)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开展2021年度农业系列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答辩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为:全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农业系列基层职称申报人员为我市基层从事农业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中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为:全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农业系列基层职称申报人员为我市基层从事农业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非公有制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申报条件 全市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德阳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德农人事〔2021〕19号)和《德阳市农业系列基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德农人事〔2021〕20号)执行。 三、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含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及公示证明),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2.《申报评审农业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3.《申报评审农业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人员情况简表》)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4.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职业道德表现、专业学识水平、主要业绩贡献及单位考核测评意见等)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5.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6.申报人员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7.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1)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或证明材料一份。(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附件:职称评审相关表格下载.rar
(作者:农业农村局网站管理员) 原文链接:http://nyj.deyang.gov.cn/zwgk/gqgg/15930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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