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地方政府打着 “新农村建设”的旗号,统一规划盖楼,收储土地。想法很好,但是现实中确是农村拆迁户越来越穷了。有的农民一栋楼房才盖了几年不到,拆了一平赔几百块钱,还得花钱买新楼房,导致生活水平降低。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怎么能才能保证不亏?
一种是定居补偿,将定居的实际情况与农民的实际情况进行比较,差额补偿是在不降低农民生活水平的前提下使用的,这意味着该农民有一套定居点。重新计算农民的房屋,装饰品,树木等,并获得一些回报。第三类是根据村统一住房标准补偿新农舍和农舍建造新房的费用,但自建房屋必须与村统一计划相同。
一种是自己筹集资金,去一个新的农村社区并买房。补偿金额应根据房屋的年限,新旧建筑以及房屋,院子里的树木和井的装饰规格而定。并奖励农民实现农民低生活质量。这有另一个补偿标准。也就是说,每平方米的补偿约为1200元/平方米,板房的补偿约为1500元/平方米,结算费用的补偿约为2万元。
另外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新农村建设是好事,往往农民反对的不是新农村建设,不是统一盖楼房,而是不合法的征收程序和不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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