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我市召开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应用水平考核工作推进会议,会议解读了“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应用水平”考核指标计分细则,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就上半年以来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应用水平情况进行了交流,副局长阎晓东参加会议。 “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应用水平”考核指标包括县域涉农数据与“苏农云”平台共享程度、县域农业物联网数据共享程度、县域益农信息服务水平等3个方面,最终根据监测统计的数据量、数据质量及应用服务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权重各占30%、30%、30%、10%(定性)。该指标为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计分,分值4.5分。 会议对考核指标的计算方法、相关数据统计口径等逐条进行了解读,分析了半年来我市物联网新增数据量省级排名、“苏菜直通”新增数据量、益农信息社服务情况。各辖市区根据工作实际,对半年来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应用水平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并交流了下阶段围绕提升大数据建设应用水平展开的主要工作。 副局长阎晓东指出: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应用水平考核工作是乡村振兴战略中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她要求各级各部门一要认清形势,面对信息化工作的新要求,振奋精神,克服畏难情绪,变压力为动力;二要深入研究学习考核指标,吃透考核指标内涵,摸清各项数据的家底,责任落实到人;三要增量挖潜,拓宽工作思路,加强横向沟通,全市一盘棋,把各工作条线的数据全部纳入大数据体系中,争取实现我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应用水平位列全省第一方阵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