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针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工作,呈现出哪些新变化新特点吗?销售含有禁止添加成分的有毒有害食品,主犯陈某被判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0万元;私自架设仿照《魔兽世界》游戏开设游戏私服服务端,主犯田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2万元;某咖啡馆业主给客人提供电影点播服务并收费,最终构成侵权被处罚款4000元……这些鲜活的案例,便是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
去年以来,全市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执法助推监管、以执法保障民生的理念,深入推进“双打”行动。在“双打”行动中,我市注重“打建结合、依法治理、统筹协调、社会共治”,有效遏制了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的猖獗势头,形成了“整体联动‘协同打’、创新方式‘高效打’、聚焦民生‘重点打’、强化共治‘全民打’”的“双打”工作常德样板。截至目前,共立案1220起,办理涉刑案件56件,完成上级督办案件4件。
十大典型案例
一 常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陈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9年10月,常德市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对湖南某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生产、销售的“予锦囊”等食品进行产品检验鉴定,经鉴定该食品含有禁止添加的成分“他达拉非”,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2020年6月10日,该局联合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了该案,扣押涉案食品25万多粒(条),其他食品原材料3000余公斤、包装5万余盒(瓶),生产机械10余套,抓获嫌疑人员19人。截至2020年9月30日,涉案产品流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3400余人次。2021年7月8日,武陵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主犯陈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0万元,从犯分别被判处6年、10年不等有期徒刑。此案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列为挂牌督办的第一号案件。
二 常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鼎城区梁某某商行、杨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系列案
2021年4月19日,常德市市场监管局接举报,执法人员在常德市鼎城区梁某某商行仓库内查获御品德山系列白酒共34瓶(无外包装)。当天下午在其供货上线杨某某住处查获白酒14瓶。经鉴定,均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经查,梁某某从2020年开始四次从杨某某处购买了品牌酒共计221瓶,梁某某将其中174瓶白酒进行销售得346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相关规定,对梁某某烟酒商行作出没收侵权商品、处罚款15万元;对杨某某作出没收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5900元、处罚款10万元。
三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田某、贺某、刘某、曹某某侵犯著作权罪案
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3日期间,田某未经《魔兽世界》在中国的独家运营商许可,聘贺某帮助其私自架设仿照《魔兽世界》游戏开设的“3C魔兽”和“CC魔兽”游戏私服服务端,由贺某负责技术支持,田某负责日常运营,在刘某所开设的NFU玩家社区网站上发布“3C魔兽”和“CC魔兽”私服广告。通过曹某某等人在网络上建立玩家公会,招募、拉拢玩家等方式推广发行“3C魔兽”和“CC魔兽”私服游戏。至案发时,共计收取玩家充值113万余元。经鉴定,“3C魔兽”和“CC魔兽”游戏与“魔兽世界”游戏具有实质同一性,且“3C魔兽”和“CC魔兽”均对“魔兽世界”对应的部分存在复制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鼎城区人民法院对田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2万元;对贺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对曹某某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
四 常德市版权局查处武陵区某咖啡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案
2021年3月3日,常德市版权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武陵区某咖啡馆在其经营的咖啡馆内设置局域网,将店内服务器内存储的电影通过局域网传送至店内各个包厢的设备终端,给客人提供电影点播服务并收费。该咖啡馆无法提供上述影片的合法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没有合法来源的影片,处罚款4000元。
五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判决潘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案
2019年5月至2019年11月,被告人潘某多次从广东一个叫“阿华”的男子手中低价购进卷烟,2019年8月18日、10月20日两次以每条85元的价格向杨某贩卖黄芙蓉王烟共计200条 。2019年11月17日,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民警与常德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其姐姐潘某家现场查获卷烟42件(每件50条),共计2100条,共计价值180000元。经鉴定均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2019年12月7日,石门县烟草专卖局在杨某处查获剩余黄芙蓉王卷烟81条,经鉴定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2020年7月7日,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潘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责令退缴犯罪所得人民币17000元。
六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查处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案
2021年1月25日,常德市农业农村局接到移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案件线索。经查,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2020年11月底,在未得到肥料登记证持有人的授权和委托情况下,在“淘宝网”“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上销售自己生产的“菌必清”肥料产品,以8.5元-19.8元/瓶不等的价格销售涉案的“菌必清”产品173.6公斤(438瓶),涉案产品销售金额为5771.8元。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1540元。
七 鼎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私营加油站侵犯注册商标案
2021年3月18日,鼎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监管巡查中发现,常德市鼎城区某私营加油站其顶棚标有某图标和“湘北能源CIEC”字样,经中国国际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商标鉴定,商标所有人并未授权该加油站使用其近似商标。经查,该站违法经营额为43056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处罚款60000元。
八 临澧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防水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2020年11月12日,某防水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并销售至湖南省临澧县某工地居住小区上的防水卷材,经检验不合格。货值金额共计126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处罚款8万元。
九 津市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津市市某文化用品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0年9月28日,津市市市场监管局接投诉举报,津市市某文化用品店销售的六神花露水标注有“六神”商标,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经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不是该公司生产或者经由其许可/授权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上述侵权商品,处罚款5000元。
十 澧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湖南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1年7月15日,澧县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对湖南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该门店招牌上有“双上绿芽”标识,门店内货柜架上摆放有标注“太清山”太青双上绿芽茶牌绿茶、毛尖、云茶和红茶四种茶的包装。经查,湖南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承包经营协议终止后,未经商标持有人授权擅自使用“双上绿芽”商标品牌,销售货值金额共47000元,其中获利金额共75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和消除侵权标识;没收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的包装;没收违法所得7500元,处罚款13000元。
原文链接:https://nyncj.changde.gov.cn/zhdt/ztzl/yasf/content_858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