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等多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 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部署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困难群体社保帮扶。 通知提出五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减轻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负担。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养老保险费,同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其提供资助。对灵活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引导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政策。 二是推进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推动放开外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组织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十四五”时期,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不计入低保家庭、特困人员收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加强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 三是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完善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与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规范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办法。推进各省份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办法,享受同等待遇。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落实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稳步提升工伤保险保障效能。 四是提升基金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继续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五是加强社保经办服务能力。加大农村地区社保卡发行和应用力度,加强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农村地区社保公共服务资源整合和综合柜员制服务。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xxkd/202108/t20210823_56740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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