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江苏省委省政府确定苏州为全省唯一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2011年11月苏州被列为首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十年来苏州先后承担了19项国家级(其中12项已顺利完成)、6项省级试验任务(第三轮2项、第四轮4项)。 围绕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农业现代化: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重要农产品收入保险、蔬菜气象指数保险、特色农产品综合气象指数保险、政府购买农业公益***务机制、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革、智慧农业、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机制创新等试点。围绕农村发展和乡村社会治理:积极探索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土地股份化改革、集体资产管理“四上”改革、政经分开、政社互动、农村社区居民自治、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党建、积分制管理、长江十年禁渔长效机制、涉农普法机制、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等试点。围绕维护农民权益、促进要素流动:全力推进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退出、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等试点。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cxrhfz/202106/4b216d1762f6428ab6a7c8c57b39b2c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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