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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试点简介:苏州市“政经分开”
2021-07-16 来源: 作者:

  2006年,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先行“政经分开”探索,形成“政经分开”枫桥经验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肯定,并被写入中办、国办《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在全国推广。苏州下发《苏州市全面推进政经分开改革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稳妥审慎、扎实推进试点。2017年,昆山作为整体推进市,全面推开农村“政经分开”改革,并获得“2017年度全省农业农村政策创新成果奖”。

  “政经分开”实现了组织功能分开、选民资格分开、人员管理分开、议事决策分开、资产财务分开“五个分开”,将农村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划分为3大类22项,其中隶属行政管理类、社会公益类的15项费用由财政承担,隶属村民服务类的7项费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每项费用均明确具体支出标准,提高了村(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标准化水平。昆山市按照行政管理类、社会公益类、成员福利类,建立各自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和财政支出标准,并每年安排财政资金保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正常运行。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cxrhfz/202106/230245e0121142249c68d834bac521b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