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突破1.5万元大关,实际增长6.5%左右。近日举行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农民增收是全面小康的基本要求,要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小编认为,在2020年,做好农民增收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要从农业内部外部同时发力,既做大分子,又缩小分母,挖掘农民增收新动能,保障农民增收势头不减弱、趋势不逆转。
“三农”工作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收问题。无论是打赢脱贫攻坚战,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离不开农民增收。同时,农民增收也关系到缩小城乡差距和农村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明确的小康社会两大定量指标,其中一项就是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据测算,10年间实现农民收入翻一番,需要年均增长7.2%,2011年到2018年已实现年均增长8.5%,2019年和2020年只需达到2%的年均增速即可实现上述目标。
确保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必须加紧培育农民增收新动能,大力发展富民乡村产业,进一步创新抓手、平台和载体,掀起创业创新热潮,让农民城乡内外有活干。要着力发展富有地域特色、体现乡村气息、承载乡村价值的富民产业,创响小宗类、多样化的“土字号”知名品牌,向县域和有条件的镇村布局,要加快农业与现代产业要素跨界配置,推动建设“农业+”多业态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拓展产业链价值链,提高全产业链收益,要引导各地建设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制定出台乡村产业用地优惠政策,吸引各类要素聚乡、产业下乡、人才入乡、能人留乡。像当年抓乡镇企业一样抓新产业新业态新平台,在农村再来一次新的“异军突起”。另一方面,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支持农民工稳岗就业,根治欠薪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确保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应加大农民工就业支持力度。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的最大来源,占比约四成。从以往经验看,农民增收关键要看农民务工收入能否实现稳定增长。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农民务工人数和工资水平提升速度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个别东部城市农民工就业容量已经开始萎缩。对此,东部地区要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中西部地区要发展富民乡村产业,服务保障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让返乡人员就业增收有出路。
确保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应稳定农民转移性收入。随着财政支持力度加大,现在转移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接近2成。特别是对贫困人口的帮扶和补助政策,更是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支撑。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效益补偿、公益性岗位补助等让中西部不少农民直接享受到了财政的阳光雨露。各地要履行好政府的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强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公共财力保障,实现城乡间收入分配格局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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