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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全省渔业统计报表数据会商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1-06-28 来源: 作者:

  

  各市及农业农村部渔民家庭收支调查样本县渔业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定于7月上旬在合肥市集中开展2021年上半年全省渔业统计报表数据会商审核汇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省领导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要求,传达全国农业统计调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和全国渔业统计年报集中会审会议精神,通报2020年度全省渔业统计工作情况;会商审核汇总2021年上半年全省渔业统计报表数据,部署下半年渔业全面统计、休闲渔业监测、渔民家庭收支调查任务。

  二、参会人员

  各市、巢湖管理局及当涂县、全椒县、望江县、舒城县、湾沚区、凤台县、巢湖市、贵池区、宣州区、枞阳县、宿松县等农业农村部渔民家庭收支调查样本县具体负责统计调查工作的同志各1人(市级休闲渔业发展监测工作不是渔业统计员兼任的,单独派员参加),同时邀请省统计局、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等单位专家到会指导。并请六安市、安庆市、合肥市、滁州市各自推选1名县级渔业统计员参会,提前做好经验交流发言准备。

  三、时间地点

  时间:7月5日报到,6日集中会商审核,时间1天。

  地点:合肥安港良苑大酒店(合肥市芜湖路319号)。

  四、提交材料

  1.2021年上半年各市渔业统计报表(电子报表格式同上年,含分县过录表)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填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报送我厅的同时,抄送同级统计部门。

  2.2021年上半年各地渔业统计报表分析及工作总结。半年报分析要认真研究渔业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是稻渔综合种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及当前部分品种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确保水产品产量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不出现趋势性偏差和系统性误差,切实做到应统尽统;休闲渔业发展监测、渔民家庭收支抽样调查工作总结包括具体经验做法、数据来源构成及影响因素分析、存在问题与建议等。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渔业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农业农村部渔业统计工作规定》,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渔业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必须依法履行国家统计调查职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迟报、拒报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2.严格执行渔业统计调查制度。各地要自下而上逐级调查整理、审核评估、汇总上报渔业统计月报和渔民家庭收支情况调查数据等统计资料,坚决杜绝“甩手掌柜”“二传手”等现象,为全省开展预测预判和决策提供重要数据参考。

  3.有关材料要求情况清楚,数据准确,亮点突出,文字简练,并打印一式两份带至现场。请各市渔业统计员负责将本辖区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手机号码等信息)汇总后,于6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415806021@qq.com。7月5日前完成网络系统填报工作。

  4.委托安徽省水产学会承担会务事宜,费用从农业农村部拨付的2020年政府购买渔业统计服务预留经费列支,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会议、活动和培训规定标准执行。代表食宿费用由会务单位统一结算。

  5.请各单位及会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相应核查、防护措施。请全体参会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会议期间一律佩戴口罩。

  联系人:何银;电话:0551-62669110,18956045310。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5740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