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
让“人情”跳出“利益”的怪圈
在本质上,“礼节”与“廉洁”并不冲突。过节讲礼节,更要廉洁,二者应当统一起来。亲朋好友之间互相交往,带上伴手礼本无可厚非,只要符合当地的文化习惯、经济水平和纪律要求。但是,如果处理不当,一些礼节就会蜕化变质。
对此,一要划清正常交往与利益输送之间的行为界限,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地域管辖关系、上下级管理关系、经济利益关系等,一旦存在利益冲突可能性,党员领导干部就要加以拒绝并妥善处理。礼节不能逾越正常的交往界限,更不能成为掩饰利益输送的通道,要让“人情”跳出“利益”的怪圈,回归礼节的本真。二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政宣传教育,严格廉洁制度执行,对照纪律处分条例中廉洁纪律条款等党内法规制度,对违纪违规者进行严惩。三要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礼尚往来”加以警惕和防范,不该吃的饭不吃,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善于坚持原则,把住纪律底线,防止掉入“人情陷阱”。四要建立诚信评价机制,将违纪违规人员纳入社会诚信体系“黑名单”,提高其行为成本,加大对其惩治力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
发动群众监督节日期间利益输送
党员干部不能打着亲情友情的幌子,行收钱敛财、疏通关系之实。因为这样的红包和人情就变了味,失去了传统的寓意,变成了腐败手段。
面对节假日里的“四风”问题,应该从以下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一是反腐败机关要保持高度警惕,加强教育提醒,强化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对年节假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从快从严查处和问责,以净化节日风气。二是纪检监察机关应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收受名贵特产、特殊资源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查找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坚决制止违规吃喝、违规购买礼品礼金等现象。三是发挥报纸、网络媒体等监督功能,让节假日的利益输送无处藏身。四是针对节假日期间隐蔽的利益输送现象,发动群众监督,拓宽党风政风监督形式,让党员干部的行为处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
对顶风违纪者要加重处罚
“廉洁过节”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作风建设的一个显著标志。做到“廉洁过节”应当牢牢把握好三个重要原则:一是严格按照党纪要求自律,对照党纪约束自己的行为,坚决拒绝任何与自身岗位权力职责相关的利益往来,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二是在与亲朋好友的正常礼节交往中把握阳光透明原则,即任何交往都能经得起公开的检验,经得起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检验,达不到这个标准的往来必须坚决抵制;三是在正常“礼尚往来”中多做减法,让过节回归到身心放松、家庭团聚的本质,这也能够促使党员干部更好地投入到节日过后的工作中。另外,要进一步加大对节日期间违纪违法问题的惩处力度,对顶风违纪者要加重处罚,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形成压力层层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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