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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21年粤北单季稻品种表证试验的通知
2021-03-30 来源: 作者:

粤农技推〔2021〕7号

各申请(供种)单位、承试单位:

  经审核,安排参加2021年粤北单季稻品种表证试验的品种共15个(不含对照种)(附件1)。为做好试验种子寄送工作,保证试验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试单位

  韶关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南雄、乐昌和连山县(市)农科所(附件2)。

  二、供种时间

  申请(供种)单位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规定数量的试验种子提供给各承试单位。

  三、供种数量

  参试品种和对照种每试点0.25公斤。

  四、供种要求

  提供试验用种子应无包衣、无检疫性病虫害,达到国家原种或一级良种标准。包装袋有明显的内、外标签。外标签及邮件包裹单上注明品种名称。内标签注明申请单位、品种名称、试验组别等内容。

  凡种子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或数量不足,或未及时供种者,视为自动放弃试验。

  五、试验要求

  (一)接种要求。各承试单位收到试验种子后应及时对品种名称、种子数量和种子质量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二)田间设计。试验品种随机排列,不分组别,不设重复,小区面积0.03亩,产量不做方差分析。

  六、栽培管理

  (一)播种。按当地正常生产季节适时播种,所有品种同期播种。按当地大田生产习惯确定合适播种量。种子催芽前应作消毒处理。

  (二)移栽。试验采用播种移栽方式。所有品种同期移栽。按当地大田生产习惯确定合适株行距和每穴苗数。

  (三)保护行设置。所有试验田四周应设置保护行。保护行不少于4行,种植对应小区品种。小区间、小区与保护行间间距不大于33.3厘米(1尺)。

  (四)病虫防治。试验防虫不防病。

  (五)其它要求。按《广东省农作物品种试验办法》执行。

  七、调查记载和结果报送

  (一)记载表格。试验调查记载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农作物品种试验办法》规定执行。填写试验结果记载表(附件3)时不得改变其内容和格式,电子文本务请用excel电子表格,并按本方案中的品种顺序填写,以便进行数据汇总分析。试验结果记载表及电子文本于10月1日前报送我站。

  (二)试验总结。按《广东省农作物品种试验办法》要求编写,于10月30日前报送。总结一式二份,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后报送我站,同时发送电子文本至我站区试邮箱。

  (三)典型照片。各承试单位于试验品种分蘖盛期、齐穗期和黄熟期三个时期拍摄典型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我站区试邮箱。

  (四)其它要求。各承试单位不得向非指定单位报送任何试验数据或其它相关材料。

  八、其它事宜

  因故不参加试验的,请说明原因并及时书面通知我站。

  联系人:熊 婷 020-87051861

      周继勇 020-87051802

  传 真:020-87051861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柯木塱南路28-30号

  邮政编码:510520

  电子邮箱:nytnzw20080110@126.com

  附件:1.参试品种

     2.承担试验单位名单

     3.试验结果记载表

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021年3月18日

  相关附件:关于安排2021年粤北单季稻品种表证试验的通知(附件1-3).doc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2485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