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村里的小楼一栋一栋的建了起来,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但是如今农村盖房子也不是你想盖就可以盖的。针对现在农村乱盖房现象,一户人家盖好几处宅子的问题,在今年我国宅基地政策有了新的变动,如果在这三种宅基地上盖房子的话,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一、拥有两套及以上宅基地的
“地随房走”的规定让子女能继承更多房子,例如农村儿子没有跟父母分户,又在新的宅基地上建起房子,一旦继承父母留下老宅就等于“一户多房”;城市户口子女也同理,除了继承父母宅基地以及房子外,家里爷爷辈的宅基地也能继承,实际上这就出现一人多房现象。从2021年起,一户人家只能对应一处宅基地,多出来房子跟宅基地就不再无偿使用需要交钱。
二、非同一村集体接受赠与、继承取得宅基地。
每个村集体宅基地是分区域性,两个村进行通婚是较为普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继承来自双方家庭宅基地,但是在新规下,如果继承来自非同一村集体宅基地要开始收费;另一种就是“赠予”,只要不在一个村集体内即便是接受直系亲属赠予也要收费。
三、超过规定面积的部分
新修订的2020年《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按照现在各地公布的新规,对于“一户一宅”超过规定面积的部分,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才能继续使用。然而,对于超过部分的收费标准,目前各国尚无统一规定,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收费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