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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执法“亮剑”,为秋冬季渔船生产保驾护航
2020-11-10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海洋捕捞渔船管理,严厉打击海洋渔业违法行为,维护渔业生产安全和渔船管控秩序稳定,按照省厅和山东省海警局印发的《2020年秋冬季海洋捕捞渔船管理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二支队迅速行动,积极组织调配执法力量,全力以赴做好此次联合执法行动。

  一是强化联动执法,提升管理成效。支队成立陆地和海上两个执法检查组。海上检查组以中国渔政37015船为指挥船,海警船1艘及其余3艘执法船舶协同配合,采取分区划片、统一巡航、集中巡航等方式,重点围绕威海管辖海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同时加强与山东海警局等涉海部门的沟通联系,明确责任分工和各自管辖权限,切实做到无缝协作交流,确保对辖区海域进行全覆盖巡查监管。陆地检查组以渔港码头为依托,根据专项执法行动小组调度,重点查处违规网具存放和停靠在辖区的外省籍船舶。二是抓好制度管理,推进互联互通。支队建立“海上执法编队”微信群,加强各执法船艇之间的联系,及时沟通执法信息,通过微信群将执法情况定时上报,专人汇总,强化“信息共享,合力治理”效果。三是突出执法重点,严查违规行为。针对编队管辖海域面积广、秋冬季海上风浪大、进出港捕捞渔船多等诸多情况,支队创新管理方式,提前开会研判秋冬季海上渔情,明确执法检查内容,进一步细化,将船名号刷写不规范,假冒、套牌或涂改船名号、船籍港的渔船,打击“三无”(无船名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渔船、船舶证件不齐全和携带使用禁用网具的渔船作为执法重点,切实做到“应到尽到,应查尽查”。

  专项行动以来,执法人员陆海联动、战风斗浪、连续作战,陆地执法人员先后巡查渔港码头6个,车辆行程600余公里,抽查停港渔船26艘;海上编队共出动执法船艇35艘次、航程1800余海里,查获违规渔船12艘,有效维护了渔船管控秩序。下一步,支队仍将以海洋违规渔具清理整治执法检查为契机,继续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严查严惩各类海洋与渔业违法违规行为,精心打造护航渔业生产的安全网,筑牢海上渔船管控的钢铁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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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snyw/zcfg/xzzf/202011/t20201106_3439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