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维护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秩序,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二支队根据《山东省2020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通知要求,积极参加“双随机、一公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行动。 省总队第二支队在严格遵守执法属地疫情防控规定的同时,积极组织企业所在地市级生态环境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本次共检查两家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涉及鳄鱼、海豚、海狮、白鲸、海豹、绿海龟、玳瑁、鲨鱼、巨骨舌鱼等二十七种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执法人员重点对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检查:一是检查各企业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和人工繁育许可证有效性及年审情况;二是检查各企业水生野生动物建档情况,对物种的来源、购置等记录进行核查;三是现场对照许可证登记情况逐一核查了水生野生动物种类及数量,并对企业驯养场地及设施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发生水生野生动物数量变更的,要及时进行更新。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snyw/zcfg/xzzf/202011/t20201109_3441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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