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村振兴局:
作为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0045号《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提案的会办单位,现将涉及我局工作职责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坚持党管农村,优化调整乡村振兴组织领导
2021年5月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乡村振兴(“美丽贺州”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合并成立了市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逐步理顺当前“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县(区)也相继成立了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机构,自上而下理顺机构职能,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
二、坚持从产业入手,推动农业产业化和乡村现代化发展
一是注重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积极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建设,指导733个农村(社区)完成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并积极开展村民小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二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印发《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三年行动方案》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支持力度,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到贫困地区建设产业示范基地。三是主动加强与经营主体的沟通联系。印发了《“百人联百企”对口联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实施方案》,以对口联系活动为契机,切实帮助经营主体解决生产经营中所遇到的问题,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四是印发了《贺州市现代设施农业推广应用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贺政办发〔2021〕39号),深入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做好政策衔接,有序实施配套措施
一是正在制定《贺州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进一步阐明未来五年贺州农业农村领域的重点任务和重点举措,为“十四五”描绘好战略蓝图。二是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督促指导每个县(区)重点选择5个特色优势产业进行长期培育、长期发展,制定特色产业以奖代补工作方案,落实奖补资金;引导贫困群众发展县级“5”、村级“3”特色产业,组织脱贫群众开展产业奖补验收工作。三是积极落实《贺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加快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方面的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我市农业农村“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做好农村经济发展衔接工作。?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nyncj.gxhz.gov.cn/xxgk/tzgg/t1092678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