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方式。完善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大力推广“农业共营制”,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职业经理人+农业综合服务”等共营新模式,积极引导农户通过出租、转让等方式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土地集中型规模经营。截至目前,全市适度规模经营率达30.4%,其中按省级示范文本签订合同面积达47.4万亩。 二是积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市共有农村宅基地78万宗、集体建设用地3464宗,现已完成“房地一体”权籍调查33.4万宗。其中,我市高新区已于2020年5月18日将2本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颁发到当地村民手中。扎实开展农村宅基地摸底调研,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实施方案,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目前,井研县已率先出台实施方案。 三是完善农业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督促各县(市、区)在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按不低于省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8%予以单列,用于支持农村新业态新产业发展,对从事森林康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农业经营主体,其辅助设施建设用地可再增加3%。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较快、用地集约且需求大的地区,可适度增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四是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择优遴选5个乡镇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目前,2个乡镇已上报自然资源部审查。五是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规划。建立政府领导、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村民参与、规划设计单位支持的工作机制,制发《乐山市村规划成果备案审查制度》,从责任主体、备案流程、成果要求、规划修改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目前,我市已基本完成村庄规划编制成果42个,正在编制24个,启动前期工作51个。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0/9/22/e6244ce87cf64c3799471d22bc8bc9a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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