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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不断创新乡村振兴投入机制
2020-09-22 来源: 作者:

  一是落实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坚持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资金,指导和督促县(市、区)落实公共财政支出中对乡村振兴投入比例达到8%的要求,并将此比例报省财政厅备案。截至5月底,全市乡村振兴财政资金已投入53.6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53.42%。其中,农林水支出12.51亿元,同比增长26.9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12.44%,较上年提高3.72个百分点。成功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5.46亿元,指导区县因地制宜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农旅融合等产业,开展乡村旅游打造市民休闲之地,实现经济与旅游、乡村与产业的双重融合。

  二是持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不断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投入力度,及时规范完善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和监督,全面提高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已拨付各级财政承担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共8427.7万元。

  三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制定《乐山农信社高风险机构风险化解方案》,成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班,统筹各方力量稳妥推进法人机构改制组建农商行。

  四是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继续指导贫困县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在其他区县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推进行业内和行业间资金统筹整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执行“负面清理”管理,对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方案开展审查。截至目前,全市“三县一区”已统筹整合6.02亿元,完成资金整合率91.26%。

  五是支持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支持市农投集团做大做强,鼓励参与市县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和运营,今年已包装生成生猪良繁保供基地(种猪场)、脱毒良种繁育和农产品服务中心建设等专项债项目3个,总投资8亿元。

  六是推进农业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发挥与省农担乐山分公司合作作用,扩大担保规模和覆盖范围。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川农贷”工程和“政担银企户”五方联动扶贫试点工作。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和小额扶贫贷款政策,指导区县开展相关业务。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组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1.31亿元,累计发放农业产业发展贷款10.13亿元,2020年新增2.89亿元,其中“政担银企户”五方联动扶贫贷款3.37亿元,2020年新增1.03亿元,共惠及6789户贫困户;累计组建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1.57亿元、发放小额扶贫贷款9.3亿元,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和脱贫增收。出台疫情期间春茶财政支持政策,通过融资担保为茶叶企业新增发放贷款1.99亿元,落实财政补助资金413.15万元,惠及农业企业128户。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0/9/22/547443ec200945898deae8a7c8e543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