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路人帮她联系了家属。其儿子到后,范婆婆要求送医,“我就把她背到菜市口,打车送到三医院还垫付了千多元医药费。”
经医院检查没有任何问题,回来后对方家属再次打电话找他,“我都是出于好心,她自己有高血压,这次我负责了就不要一直找我嘛。” 蒋先生说,当天妻子在医院守着老人,饭都没有吃,生意也没法做。
老人回应
没有讹诈,我是遭包包打倒的
前日下午6点,记者来到范婆婆就医的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急诊科观察室。当时,范婆婆刚刚从抢救室出来,右眼角的位置有紫红淤血,女儿韩女士及其先生正忙着将范婆婆抬到病床上。韩女士表示家境比较宽裕且通情达理,不存在蒋先生说的“赖上他”。
85岁的范婆婆声音很小、语气缓慢,“早上我去买菜,走到路口突然有个包包砸到我脑壳上,我咚一声就倒在地上,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倒地后,蒋先生将她抱到了一旁的椅子上,因周围群众的指责,她才知道正是蒋先生把她撞到了地上。范婆婆感到头昏心慌,身体无力动弹,因此要求给儿子打电话,但是蒋先生并未理她,是路人帮她拨通了大儿子的电话。
大儿子韩先生说,他大约9点一刻赶到菜市场,范婆婆指认蒋先生撞倒她,蒋先生并未否认。韩先生扶不动母亲,要求蒋先生背范婆婆到菜市场门口打车送医,蒋先生也未拒绝。送医后,蒋先生垫付了千元检查费用,并主动要求去派出所备案。
记者调查
谁撞谁?目击者分两派,争论激烈
前日下午4点,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早上8点范婆婆倒地的张家巷菜市场,事发地是一个丁字路口,蒋先生的菜摊和其他摊贩的菜摊就摆在路边,许多摊主和路人都说看到了事发经过。
摊贩杜女士说,“他走过去,是她自己走过来撞到的。”其他摊主也说蒋先生为人老实,是婆婆不小心撞上去的。
然而,自称也看到了事发经过的刘婆婆却说,“我和其他几个老人家买菜时都看到了,早上他在搬东西,走得很快,都叫他小心点了,结果把老人打到了。”两种说法都有,没有任何一方说服了另一方。
看完监控,双方依然各执一词
前晚7点过,记者与双方家属来到曹家巷派出所查看监控录像。监控录像从8点56分50秒开始播放,当时,蒋先生所在摊位的道路上人流量很大,范婆婆身穿红衣服,在靠蒋先生摊位所在的一边道路上朝前走。走到蒋先生的摊位所在地时,一个穿着灰衣服的人正双手抱着一个半人高的白色物体从摊位的侧面拐向正面,拐弯过程中白色物体有晃动,而刚走到此地的范婆婆随即朝斜后方倒地。
看完监控画面后,范婆婆的大儿子说婆婆系蒋先生撞倒的,而非婆婆撞到他后被扶起,因此要求蒋先生家安排人到医院值守。
蒋先生妻子表示当时抱着白色物体的正是蒋先生,白色物体是一袋木耳。“该出钱就要出钱,该出力就要出力。”蒋先生的妻子说听从医生安排,可以去陪护。但是蒋先生坚持认为范婆婆当时没有看路,突然走上前,自己撞倒了,并非他的意愿,他也不愿撞上,扶起范婆婆纯属做好事。
最新进展
老人家属:不排除走司法程序
昨日,韩女士说范婆婆多处软组织挫伤,依然在医院接受观察,前晚蒋先生妻子值守老人,昨日离开时未表明态度,韩女士表示将继续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协商失败,不排除走司法程序。
“老人不光需要家人的关爱,同时需要社会的关爱。他在事发后不及时联系家人,借机推卸责任。”韩女士说,“我知道最近有”扶老送医“的报道,不能因为个别行为影响到整个社会尊老爱幼的良好风气。这样不好。”
截至昨晚6点,记者多次联系蒋先生,电话一直未能打通。
新闻链接
老太摔倒被扶后反诬陷3小孩
日前,达州3名小孩路遇一位老太太摔倒在地,前去扶起,遭老太太诬陷说是小孩将她撞倒在地。不过,事情很快水落石出。2013年11月22日晚7点55分,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披露,经查明,老太太系自己摔倒,老太太的儿子属于敲诈勒索。警方对老太太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同时对老太太儿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立即评
多点换位思考利己利人
□华西都市报评论员朱昌俊
从目前的情况看,确实很难对该事件划定清晰的责任鉴定。事实上,蒋先生也并不否定“撞上人”一事,只是坚持认为范婆婆没有看路,他也不愿撞上。
厘清上述情节,就大致可判定,双方只是在责任承担的大小上存争议。而就常识而言,老人躲闪不及不小心与蒋先生手中的货物撞上,或是抱着货物的蒋先生不小心将范婆婆撞到,甚至是双方的“不小心”导致了事故都有可能。承认这一点,双方不如多加沟通,换位思考,以促进事件的平和解决。
从事后的态度看,蒋先生在事发后将老人抱到一边,最后还和老人儿子一起将老人送医,并垫付医药费,也并非一味逃避责任;老人的家人在看完视频后也只是要求和蒋先生协商赔偿事宜,也属人之常情。
总体而言,双方家庭的态度都显得较理性。所幸,老人检查后并无任何问题。鉴于此,两边不妨各退一步。蒋先生承担适当的医疗费用,而老人家庭也可作出一定让步,以免除蒋先生“被讹上”的担忧。
蒋先生在解释自己的立场时表示,“这次我负责了就不要一直找我嘛”说白了,也不是不愿意承担责任,归根结底还是怕遭继续讹上。这种心态也是对于大家的一种提醒:大可不必因为新闻中的讹人事故,而在类似事件中互相对对方抱以过度的警惕,这不仅不利于让双方厘清责任,反倒会强化“讹”与“被讹”的心理暗示,使事情变得更复杂,增加事件的处理成本,最终对双方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