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0〕552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业务能力较强、带动影响力较大的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实施集中脱产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骨干人才提能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遴选名额 承担2020年基层农技人员省级骨干人才提能培训的机构不超过3个。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院校、科研单位,具有较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课程的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二)具有培训资质,能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合理可行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配套设施设备及良好的食宿条件,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三)师资力量雄厚,具有一定数量的高级职称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队伍; (四)具有专人负责整理培训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 (五)愿意在省农业农村厅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接受监督检查。 三、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情况、保障措施等); 2.培训方案(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 3.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过往培训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在申报时间内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件一式3份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四、申报时间 2020年7月21日至7月27日。 五、遴选程序 1.初审。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2.评审。由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3.公示。省农业农村厅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2020年基层农技人员省级骨干人才提能培训机构。 联系人:郭志星 联系电话:85505529 电子邮箱:675600131@qq.com 附件:四川省2020年基层农技人员省级骨干人才提能培训机构遴选评分参考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21日 附件 四川省2020年基层农技人员省级骨干人才提能培训机构遴选评分参考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1 | 资质条件 | 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的农业推广和教学能力;有培训资质(培训、推广职能),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没;有良好的食宿条件;师资力量雄厚,具有必要的专业教师,授课老师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 40分 | 2 | 培训方案 | 培训方案合理、实际;观摩(实训)基地选择合理、实际;教学大纲及教学计划紧扣农业前沿和热点问题,课程设置涵盖农业农村政策、农业重大技术、农业生态资源等内容;授课老师安排有行业权威专家。 | 40分 | 3 | 保障措施 | 具有培训全过程安全应急保障措施;具有充足的工作人员保障;安排专人负责整理培训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 | 20分 |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0/7/21/7c04474821de49b99f3486263f5092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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