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兽医行业行风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畜牧兽医队伍管理,切实推进兽医行风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全省兽医行业行风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农牧〔2021〕20号)要求,现就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畜牧兽医系统党风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环节和重点群体,以重点事项排查和防范为手段,通过落实风险防范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履职尽责和廉政风险全面排查,做到不忽视任何一个领域、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不漏掉任何一个疑点。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针对性、可操作防控措施,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兽医行风建设,提升畜牧兽医队伍履职能力。 二、排查重点 在推进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的基础上,聚焦业务工作、项目管理、内部管理、廉政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开展排查。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列出全市兽医行业行风专项整治风险隐患排查清单(附件1),包括4个方面15个重点事项共83个风险点。排查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内容: (一)业务工作方面:围绕强制免疫、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应急物资管理、兽医实验室等方面开展排查。 (二)项目管理方面:紧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生猪复产补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猪良种补贴、苏系肉鸡产业集群等项目,围绕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财务审批等环节开展排查。 (三)内部管理方面:围绕制度制定执行、工作部署落实、岗位职责履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制度制定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闭环等问题。 (四)廉政建设方面: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落实、纠治“四风”情况等,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由于纪律观念不牢固、工作作风不扎实等产生律己不严、行为失范等违纪违法行为,是否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以及***、酒驾等生活作风问题,是否存在在编人员兼职领取报酬等行为。 三、排查对象 各地要按照市级列出的风险隐患排查清单,结合当地实际组织辖区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内设畜牧兽医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乡镇畜牧兽医机构和全体兽医从业人员认真组织开展排查,形成各单位和个人的兽医行业行风风险隐患排查结果清单。 四、强化整改 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结合当地实际,“一项一策”制定针对性一对一防控措施,填写事项风险防控措施表(附件2)。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时间要求,既要立足当前即知即改,又要着眼长远建立长效防范机制,做到整改方案不详实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整改结果不见效不放过。强化内控管理,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工作流程,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建设,根据工作实际,制定覆盖各项业务工作,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全体兽医从业人员要结合各自工作岗位主要职责,排查岗位潜在风险,作出个人风险防范承诺。 各地要组织辖区内畜牧兽医相关单位和全体兽医从业人员于2021年12月25日前完成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形成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总结,于2022年1月10日前报市兽医行业行风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联系人:谢怀根,联系电话:59002075。邮箱:350844971@qq.com。 附件:1、全市兽医行业行风专项整治风险隐患排查清单 2、XX事项风险防控措施表 3、兽医从业人员廉政风险排查和自我防控承诺表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xmgl/content/742bcd4d-c3dc-4fd1-bb1b-7124f3ebf53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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