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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南通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的通知
2021-12-22 来源: 作者: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局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力度,扎实推进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江苏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的通知》(苏农办科[2021]1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冯亚军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徐志勇 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处(种业管理处)处长

  成 员:周 杰 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张海松 市农业农村局法规处处长

  夏沛霖 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陈昌军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处处长

  李挺进 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处处长

  钱允辉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处长

  周 宇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郁 伟 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种子站)站长

  李世峰 市耕地质量保护站站长

  刘宗华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二、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重大事项;统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方面的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的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处,主要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为开展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配合工作小组办公室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重要工作的协调、宣传等。

  (二)市农业农村局法规处: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处(种业管理处):兼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综合协调和牵头抓总,承担转基因生物研究阶段的监督管理职能,是研究阶段安全监管主体;组织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政策法规培训及科普宣传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农作物种子生产、加工、经营环节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配合有关单位开展转基因食用农产品及其生物标识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处:组织实施转基因农作物种植的重大技术措施;及时掌握转基因农作物生产情况。

  (六)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处:配合工作小组办公室开展转基因水产品研究试验、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配合开展基因工程疫苗研究试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

  (八)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未经批准从事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的,或已获批准但未按规定采取安全管理、防范措施、超过批准范围进行试验的,未经批准生产、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品种、范围、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生产、加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加工、经营环节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提供种子市场抽检和参加区试的水稻、玉米、大豆等品种转基因成分检测样品。

  (九)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种子站):开展转基因农作物栽培技术指导;配合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政策法规培训及科普宣传工作。

  (十)市耕地质量保护站:对转基因作物生产中农业有害生物防控;开展转基因作物生产中目标对象的有效性监测及评价指导。

  (十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开展转基因种畜禽研究试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有关要求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任务繁重,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要高度负责、勇于担当、顾全大局,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高效运作,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zhgl/content/3f9c32ce-1d68-4dd8-b116-6a5c7510454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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