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海水养殖辅助船舶管理,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夯实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市海水养殖辅助船舶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展开专项督查行动。 此次督查为期三天,主要检查了赣榆区、连云区和灌云县。督查组通过直奔现场、查阅相关工作台账,检查各县区对辖区内海水养殖辅助船舶整治工作的推进、动员部署情况,现有养殖船摸底排查情况以及现有养殖船纳入管理情况。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到位。同时,结合整体督查情况,督查组要求,各县区渔业主管部要深刻认识海水养殖船纳入管理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加强领导,督促乡镇做好海水养殖船甄别和安全责任落实工作,切实推进海水养殖船管理有序开展。要加大海水养殖船纳入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加强巡查,对不符合纳入海水养殖船管理及存在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的船舶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责令乡镇取消其海水养殖船资格,并按涉渔“三无”船舶处理。 据悉,为切实全市海水养殖辅助船舶管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连云港市海水养殖辅助船舶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我市海水养殖辅助船舶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这也是继沿海“三类船舶”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之后,结合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颁布实施的又一指导性管理意见,旨在全面夯实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基础,消除事故隐患多发易发点,最大程度确保广大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组织人员深入全市沿海县区,监督指导开展养殖辅助船舶安全整治,积极探索海水养殖辅助船舶建造、运行以及综合管控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原文链接:http://nync.lyg.gov.cn/lygnyxxw/zyxw/content/78ec53ea-0c74-42bf-baf9-fa316efbac8c.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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