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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四个结合”创新工作的意见
2020-07-28 来源: 作者: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省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现就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四个结合”创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主动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聚焦打赢脱贫攻坚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脱贫攻坚、现代农业发展、耕地占补平衡、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四个结合”创新工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为乡村振兴夯实发展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组织发动农民参与项目规划设计、实施建设、质量监管。把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农民利益贯穿“四个结合”创新工作始终,让创新工作成果更多惠及农民群众。

      ——坚持规划统领,整合资源。围绕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以提升粮食产能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为重点,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为支撑,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整合资源、凝聚合力。

      ——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带动。根据禀赋条件,突出特色优势,因地制宜开展探索创新。倡导先行先试,分类施策,示范带动,稳步推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既可全面开展“四个结合”探索创新,也可选择其中一项或几项开展探索创新。

      ——坚持和谐共生,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节约资源,改善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目标任务

      通过3-5年创新实践,在全省建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的粮食和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探索一条基础设施完备、三产融合发展、利益联结紧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助推乡村振兴路径,构建一套粮食产能提升、农业提质增效、建设成果共享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机制,打造产业兴旺、生态良好、机制完善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安徽样板”。

      二、主要内容

      (一)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坚持以贫困地区为重点,优先支持贫困村建设高标准农田。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在现有投资标准的基础上,可适当提高投资标准,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夯实基础。

      1.支持产业扶贫。鼓励支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在贫困地区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取高标准农田+特色种植、高标准农田+水产养殖、高标准农田+乡村旅游等,建设各类基地,发展特色产业。探索“高标准农田+产业发展+贫困村(户)”的农田建设路径、产业发展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助推“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深入推进。

      2.支持就业扶贫。引导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优先安排当地贫困户参与工程施工。把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纳入镇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贫困户参与建后管护。把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就地就业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立项条件,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贫困村建设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带动当地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就业。

      3.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将国家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的资产及新增耕地计入村集体资产,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成员,采取参股、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完善集体经济分配机制,按适当比例量化分配到户,重点向收入不稳定、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高的贫困户倾斜。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固定租金+收益分红”方式,优先流转贫困农户土地经营权,增加贫困农户资产收益。

      (二)与现代农业发展相结合。站位现代农业发展全局,科学谋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布局,着力加强基地建设,培育经营主体,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

      1.加强基地建设。坚持以“两区”为重点,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优质粮食生产发展,打造全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在确保粮食产能的基础上,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支持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围绕“158”行动计划,对长三角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申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立项、重点支持。

      2.支持主体发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流转土地或有意愿流转土地的,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下,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积极组织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初步设计,按其发展需求设计建设内容,带动农户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丰富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统筹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科技推广应用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组织化和科技化水平。

      3.促进三产融合。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以利益联结为纽带,按照“基地+产业+市场”的思路,整合农田建设、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项目资金,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链,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要结合优势特色农产品发展的基地建设、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夯实基础。

      (三)与耕地占补平衡相结合。积极争取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支持,按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要求,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的机制。

      1.拓展补充耕地途径。以“两区”为重点,加快修编建设规划,切实掌握新增耕地资源和分布情况。依据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和要求,将新增耕地位置、面积及采取的具体工程措施等,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内容,明确新增耕地目标任务。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年度实施计划,规范项目建设,确保新增耕地落到实处。

      2.严格新增耕地认定。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核定的政策制度规定和技术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并确认新增耕地核定有关基础资料,积极协调同级自然资源部门,依托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采取内业核实与外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省级复核的程序,逐级把关严格核定新增耕地。

      3.优化调剂收益分配。主动会商同级自然资源和财政部门,做好新增耕地指标跨区域调剂统筹和收益调节分配等工作,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跨区域调剂收益合理分配机制,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

      (四)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树立全域建设理念,以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载体,统筹推进农田建设与村庄建设,打造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美丽田园。

      1.统筹规划项目布局。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农村环境整治行动计划,按照“系统谋划、优先布局、不重复建设”的原则,根据年度省、市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和重点示范村创建、森林村庄创建示范村计划,合理布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接村庄建设规划,精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做到“田水路林村”等全要素综合整治。

      2.抓好建设内容衔接。在全面实施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的基础上,着力抓好水、路、林与村庄建设的有机衔接。将农田沟渠管网与村庄水系相连通,实现农业农村水资源的良性循环。将田间机耕道路与村庄交通道路建设相连接,实现农村生产生活道路畅通。将农田生态防护林、水土保持林等与村庄绿化相连融,实现村庄田园一体绿化、美化。统筹推进村庄生活污水、可腐烂生活垃圾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3.拓展农田承载功能。顺应城乡居民美好生活新需求,开展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根据各地资源禀赋,按照“因地制宜、绿色生态、提质增效、示范引领”原则,兼顾“缺什么、补什么”的实际需求,科学布局项目工程,优化美化工程设计,加强生态沟渠建设,保护耕地质量,提升农田和村庄整体形象,拓展农田传承农耕文化、生态涵养、休闲观光、农事体验、科普教育、乡村旅游等多重功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四个结合”创新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实践行动,是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是提升资源整体使用绩效的重要平台。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推进,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内部资源整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级是“四个结合”创新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每年2月底前要编制报送年度创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落实举措,全面抓好落实。市级要加强工作调度、督查指导,做好县级创新工作方案审核汇总工作,并于3月底前上报省厅。省厅将加强政策制定和调研指导,组织经验交流,纳入省对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内容,开展工作调度和考核考评。

      (三)强化统筹整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围绕“四个结合”创新工作,加大农业农村领域各类项目储备和对接,实现资金统筹使用和集中投入,促进各类项目资金功能互补、用途衔接,切实提升资金整体绩效。

      (四)强化调研指导。各地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四个结合”探索创新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根据国家和省最新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完善思路举措,丰富充实探索内容,提升探索创新绩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介,交流经验做法,宣传创新成效,不断拓展探索创新领域、扩大探索创新覆盖面。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ntjs/gztz/11226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