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明电〔2019〕23号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产业扶贫全覆盖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二) 各市、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委): 现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产业扶贫全覆盖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进展情况 1.取消“全覆盖”情况。省本级、16个市本级、70个县(市、区)全部取消了文件中关于产业扶贫全覆盖的规定、检查、考核指标,涉及文件87个,其中省本级7个。 2.具备条件贫困户界定情况。目前,70个县(市、区)摸排具备特色种养业扶贫条件的贫困户工作基本完成。其中,产业达标贫困村任务数较去年减少较多的县(市、区)有:临泉、阜南、颍东、利辛等。具备条件贫困户占总贫困户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较多并且大幅波动的县(市、区)有:临泉、阜南、无为、萧县、凤阳、颍州、岳西、宿松、利辛、望江、涡阳、含山、谯城、长丰、怀远、巢湖、郎溪等。自种自养贫困户占总贫困户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较多并且大幅波动的县(市、区)有:临泉、埇桥、凤台、枞阳、旌德、巢湖、无为、庐江、凤阳、绩溪、肥西、萧县、颍东、宜秀、五河、灵璧、含山、东至、界首、怀宁、祁门、毛集等。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脱贫攻坚是最大的政治任务,产业扶贫全覆盖问题整改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不能趁机“甩包袱”,不能忽视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的合理诉求,要把贫困户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整改效果的根本标准。 2.进一步做好精准界定。产业达标贫困村任务数减少较多的县、具备条件贫困户减少较多的县、自种自养贫困户占减少较多的县,要进一步开展摸排,把拥有劳动力或一定规模的土地、设施、设备等可用生产要素的贫困户精准识别出来,作为具备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扶贫条件的贫困户。要对未被纳入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对象范围的贫困户做好解释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产业扶贫工作的满意度。 3.加快整改工作进展。尚未完成摸排、标注、因户施策工作的地方,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已经完成整改的,按照要求做好销号、报备工作。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4月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rdzt/nyfp/gztz/11202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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