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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2020-07-28 来源: 作者:

  

  各市、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促进扶贫产业稳定发展。各地要针对这次疫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大扶贫产业发展指导力度,在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强支持,促进扶贫产业稳定发展。要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加强产业扶贫项目谋划,及时调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积极支持发展疫后需求较大的项目产业,提高扶贫产业质量和效益。

  二、帮助带贫主体复工复产。各地要指导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疫情防控要求,在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确保用工人员安全健康的前提下,及时复工复产。帮助带贫经营主体对接金融机构,落实不抽贷、不断贷以及延长还款期限等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外来员工返工、产品滞销等问题,确保平稳有序组织生产。引导带贫经营主体和求职者利用互联网对接用工需求,鼓励就近就业。切实稳定带贫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务工就业、订单生产等带动关系,不得因疫情影响与不能按时到岗、按时开展生产的贫困户解除务工、订单合同。

  三、保障扶贫产品销售畅通。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帮助协调产区和销区构建“点对点”的对接关系,优先安排采购销售扶贫农产品。及时发布贫困地区农产品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协调组织大型批发市场和经销商与贫困地区带贫经营主体开展产销精准对接。着力畅通物流渠道,组织农产品物流企业、批发市场与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加强合作,提高物流配送效率。协调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保障车辆快速通行。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运输车辆、随意断路封路阻断交通,确保扶贫农产品运输畅通。大力促进网络销售,在发挥好现有网络平台、大型电商平台作用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加大贫困地区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促进扶贫农产品网上销售。各地要全面排查农产品销售情况,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滞销卖难的农产品,制定应急销售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扶贫农产品销售通畅。

  四、做好产业发展指导服务。要充分发挥贫困县主导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和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在落实防控措施、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根据贫困村、贫困户以及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必要的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要创新指导服务方式,鼓励通过电话、微信、QQ、广播电视等网络在线方式,做好产业扶贫政策宣传、生产技术要点讲解、扶贫项目协调落实、贫困户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尽量避免人员接触。

  五、加强产业扶贫风险防范。要加强疫情对产业扶贫影响的风险评估,从产业选择、品种选择、市场销售、资源环境、资金安全等方面充分论证评估。对评估发现的风险,要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全面推广农业特色产业保险,拓宽特色农业保险品类,扩大保险保障范围,力争特色产业、产品应纳尽纳、应保尽保,为贫困户和带贫数量较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保险保障。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rdzt/nyfp/gztz/526128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