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昨天,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念斌的国家赔偿申请。念斌律师称,福州中院须依法在两个月内做出是否赔偿、如何赔偿的决定。
据念斌的姐姐念建兰介绍,昨天上午10点半左右,她接到福州中院工作人员的电话,告知福州中院已立案受理念斌的国家赔偿申请。“念斌身体不舒服,胃部的毛病,我去中院取的。”念建兰称,昨天下午3点多,她从福州中院拿到了《受理案件通知书》。
该通知书上写着,“念斌:你以二审改判无罪为由,向本院申请国家赔偿。经审查,你的国家赔偿申请符合立案条件,本院于2014年12月29日决定予以受理”。
念斌的代理律师王兴称,念斌在12月25日提出1532万余元的国家赔偿申请,并要求福州中院通过媒体公开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按照法律规定,中院有7天的审查期,其申请在提交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即获得受理,与社会关注度离不开。他称,接下来或会有举证、座谈等程序,福州中院须依法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如何赔偿的决定;当事人如果不同意,可以继续向更高一级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
据福建省高院此前通报,2006年7月27日晚,福建省平潭县澳前镇澳前村一居民家发生中毒事件,陈姓母女与租住陈家房屋经营杂食店的丁某某及其3个孩子,在共进晚餐后4人有明显中毒症状,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认定租赁陈家房屋、与丁某某相邻亦经营杂食店的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
2006年8月9日,念斌被警方刑事拘留,同月18日被批捕。今年8月2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其无罪,当庭释放。其间,念斌先后3次被福州中院判处死刑,福建高院也有一次维持对念斌的死刑判决。从被刑拘到无罪释放,念斌被限制人身自由2935天,念斌称自己遭刑讯逼供,身体落下10多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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