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里对1岁男婴原原进行了殴打,随后将受害人从电梯抱回25楼家中,在客厅沙发上再次实施殴打,又将受害人抱至阳台栏杆上逗玩,导致受害人从楼上坠落,摔至重伤。
12月16日,被摔男婴做了开颅手术,医生称手术非常顺利,但孩子尚未脱离危险。20日16时,原原父亲李生忠发微博称,孩子19日晚上已把胃管拔掉,能吃粥了,可左侧身体还是不会动。孩子的医疗费已经超过14万元,女孩的父亲赔偿了7.8万元之后,就没有了后续赔偿。当日,摔童女孩的父亲李某公开了女儿的道歉信。男婴父亲表示,没有看到道歉信。道歉无诚意,他不接受。事发后,女孩跟随母亲去了新疆,随后又离开。女孩目前换了学校、去向不明,其亲人多从原住宅搬离。
由于肇事者李某的年龄不足14岁,因此,依法不能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但其民事责任应由监护人承担。
北京恶男摔死女童
被判处死刑
2013年7月23日20时50分许,在北京大兴区科技路公交车站,韩磊乘坐李明驾驶的轿车,不满一位推着婴儿车的女士挡道,双方发生争执,韩磊将该女士打倒后,又将婴儿车内2岁女童举过头顶摔在地上,女童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案发18小时后韩磊被抓获。25日,李明投案自首,两人均是刑满释放人员。9月25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处韩磊死刑。韩磊提出上诉,11月29日北京市高院裁定维持原判。
陕西富平贩婴案
产科医生今受审
备受社会关注的陕西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医生张淑侠拐卖婴儿案今天上午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中张淑侠被指控6次参与贩卖婴儿,并致一人死亡,获利数万元。检方认为应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3年7月16日,陕西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55岁的该院原产科副主任张淑侠告诉董某及家属“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新生婴儿父亲表示自愿放弃并自行委托张淑侠对新生婴儿进行处置。随后,产妇董某家属怀疑新生婴儿被拐卖,7月20日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8月5日,董某未满月的儿子被警方解救送回。据调查,在两起案件中,张淑侠将一名男婴和一对双胞胎女婴通过“人贩子”拐卖到河南、山西、山东,得到2.16万元和3万元的经济利益。随后,富平警方接到多起报案。此案系跨省拐卖新生儿案件,除张淑侠外,警方另抓获山西籍嫌犯2名、河南籍嫌犯3名。8月9日,富平县6名责任人被免职。
合肥男婴没死被送殡仪馆
最终离世
2013年11月20日,一名“死婴”从安徽省立儿童医院被送到合肥市殡仪馆等待火化,不料孩子竟发出啼哭声,随即被送回医院抢救。据医院介绍,这个婴儿患有严重的先天性呼吸系统畸形,送到该院治疗十余天效果不佳,家长签字放弃治疗。11月18日,管床医生发现患儿面色青紫、心跳呼吸停止,竟宣布死亡。20日早晨,当值护工便将患儿送至殡仪馆。11月21日医生查某执业证书被吊销,护工被辞退。11月22日11时27分,男婴最终离世。
见解
摔婴案拷问人性底线
从重庆小学生摔打男童到北京男子摔女童,极端案例背后隐藏着社会个体的负面因子,一次次地挑战道德、人性和法律的底线。人之初,性本善,法治社会中要维护健康社会秩序,还需回归到人的良知和道德上来。而良知来源于我们每个个体的共同努力,道德则来源于自我的约束力。
“病重弃儿”问题亟待破解
在不少地方重病儿被遗弃的现象并不鲜见。安徽一位医生说:“部分家长不愿付出长期抚养成本,到医院‘甩包袱’。”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孔维钊认为,必须在司法实践中将遗弃罪落在实处,否则法律的严肃性和惩罚性荡然无存,过低的成本也纵容遗弃病儿现象多发。我国应加快建立国家监护体系,给病儿的治疗成长构筑“可靠的网”。事件暴露了医院管理存在漏洞。
山西男童被挖眼
竟是伯母干坏事
2013年8月24日19时许,在山西临汾北部的汾西县,在家门口玩耍的6岁男童斌斌被人骗至偏僻荒地的沟凹里挖去双眼。8月30日上午,斌斌的伯母张会英突然在自家院内跳井自杀。家人说张会英偶尔受惊后就“犯病”,“胡言乱语,神神鬼鬼”,并有4个女儿,很想要个儿子。
山西警方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查明犯罪嫌疑人为斌斌的伯母张会英。经专案组现场勘查,并经DNA检验,在犯罪嫌疑人张会英的衣服上,多处检验出受害男童斌斌的血迹。11月22日,深圳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称,斌斌现已佩戴了为其量身订制的义眼片,家人觉得效果挺好,眼睛看上去跟以前差不多。在5到10年后,如果电子眼技术发展成熟,斌斌有望通过植入手术恢复部分视力,并能够独立在户外行动。12月12日,斌斌一家乘飞机回到山西太原。据斌斌父母介绍,斌斌目前身体恢复良好,山西省有关部门将帮助他选择适合他的学校就读。
长春盗车杀婴罪犯
被执行死刑
2013年3月4日6时40分,被告人周喜军来到一家超市,发现超市主人停放在门口的银灰色丰田RAV4越野轿车没有熄火,7时许,周喜军乘超市主人忙于卖货之机,将车盗走。上车后,周喜军发现有婴儿在后排座上熟睡,仍驾车驶往公主岭市怀德镇方向。7时7分,许家林夫妇发现越野车及儿子许皓博丢失后报警。为防止被发现,周喜军将车牌掰下,轮毂上的红布条解下置于车内。行驶中,因听到许皓博啼哭,周喜军停下车将许皓博掐昏。不久后,许皓博苏醒再次啼哭,周喜军又停车用红布条猛勒许皓博颈部,致许皓博机械性窒息死亡。8时20分左右,周喜军将婴儿埋于积雪中,后将车内女式挎包、婴儿衣物等抛至路旁沟内。后唯恐积雪融化暴露尸体,周喜军于当日中午拿上一编织袋乘出租车返回埋尸地点,起出许皓博尸体放进其踩出的另一深雪坑内,将编织袋蒙在尸体头部用雪掩埋。
3月5日16时40分许,周喜军迫于公安机关全力抓捕压力投案自首。11月,法院判决生效后,周喜军被执行死刑。
上海松江杀婴案
伯母杀侄被批捕
2013年11月24日10时30分,上海警方接到报警电话称:4个月大的婴儿在家中“失踪”了。11月27日,警方认定失踪婴儿的伯母、22岁的雷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审讯,雷某交代:自己结婚时得到4.6万彩礼,而弟媳得到10万,再加上老人重男轻女,对侄子疼爱有加等家庭纠纷,导致她心理失衡,24日9时将侄子杀害并藏匿在洗衣机中。“我就想拿的宝宝出出气。我现在也觉得自己好残忍。”12月10日,上海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对雷某批准逮捕。
云南官员强奸幼女
再审获刑8年
2013年8月24日晚9时30分,云南省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原办公室主任郭玉驰见到一名幼女在路边玩耍,遂起奸淫之心,便将其抱至家中卧室实施了奸淫。
大关县法院9月24日一审判处郭玉驰有期徒刑5年,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家属申请大关县检察院抗诉,10月8日被答复拒绝,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后被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案件被发回重审。12月6日,大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改判郭玉驰犯强奸罪8年有期徒刑。此前,被告人以庭外民事和解的形式赔偿了受害人15万元。
伯母杀人皆因人性中的贪婪
两起案子,凶手都是孩子的熟人——伯母。家庭中的长辈为何会对婴幼儿下毒手?最直接的原因是伯母内心的欲望未得到满足,再加上心胸狭窄,文化水平不高,在无道德约束的状态下,矛盾积累到使其心理失衡的程度,就做出伤害家中最需要保护的幼儿的举动。所以,在家庭中建立长幼有序、公平平等的和谐关系,提高所有成员的道德水准十分必要。
对伤害儿童的犯罪行为“零容忍”
多起案件儿童遭遇的侵害令人揪心,作案者的手段令人发指。近年来,一些人将“魔爪”伸向幼女。“违法成本”过低、心存侥幸,是此类事件发生的重要因素。对伤害无辜儿童的犯罪行为,必须“零容忍”,对一些人的邪念要当头棒喝,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谁对孩子下毒手,就严格依法追究,对他毫不留情地下重手。必须在全社会树立“儿童安全至上”的理念:保护儿童,人人有责;伤害儿童,人人喊打。
观点
为何黑手
总是伸向孩子?
在世界各国,妇女和儿童都是被保护的对象。然而2013年发生的众多恶性事件中,不管是家庭矛盾,还是社会矛盾的爆发,受伤害的往往是儿童和妇女等弱势群体,因为孩子更好下手。
复旦大学心理系副主任吴国宏认为,从近两年发生的数起因家庭纠纷伤害孩子的事件看,加害方的仇恨极少针对孩子,而是将其视作“炸弹”,通过伤害对方最珍视、寄予最多希望的人,来达到泄愤或报复的目的。成人世界有纷争,却要让脆弱的孩子来承担,将孩子视作发泄工具、出气筒和牺牲品,说明成年人的软弱和变态。发生如此家庭悲剧既有凶手性格、心理的原因,家庭环境的影响,也有社会问题的积累和作用,人们自我修复、自我调适的能力没有跟上时代要求。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认为,挑战社会底线的恶性事件频发,反映了一些人的焦虑心态,可能会造成激情犯罪、个人极端行为等。
如何化解
可怕的社会戾气?
全社会应共同探索可行途径,为一些社会负面情绪增加“出口”。在专家看来,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的戾气,根源则在于社会的平衡和稳定。
“转型中的社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矛盾和挑战,应该针对这些挑战,超前设计针对此类事件的解决方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武伯欣说。
一方面,对侵害弱者或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必须严格禁止和惩处。“如果一味迁就和软弱,会让潜在的不法分子认为可以为所欲为,客观上纵容和诱发暴力行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赵成根说。
另一方面,应着重对社会情绪的疏导,标本兼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认为,全社会应达成共识,对暴力行为持否定态度,同时通过媒体、政府部门、民间组织等,对潜在的情绪不稳定者和一些“高危”家庭进行积极的心理疏导及干预。
专家指出,从根本上讲,化解戾气还是应该深入推进改革。“要全面践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国家。”周孝正将之总结为“依法治国,和谐社会,幸福人生,保护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