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随着国家在大力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被重点关注,那就是环保,特别是在农村,出于改善农村环境考虑,将流失或低产能的土地重新规划,让土地价值最大化,这就是“退耕还林”。
这不为了更好推进“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也为了加快改善农村农民的居住环境。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提出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用于对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农户发放现金补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用于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种繁育、草原边境防火隔离带建设、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相关支出。
其中,根据《办法》,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125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90元。还生态林补助期限为8年,还经济林补助期限为5年。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每亩退耕地补助850元,三年内分两次下达,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
此外,《办法》还规定着“退耕还林”的农民朋友将享有这几项优惠政策,退耕还林享有二轮地用水价格,可以使水费价格便宜不少;退耕还林享受免收承包费;退耕还要享受生态环境补助费;退耕还林可以享受相关农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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