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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落实“禁牧”政策做好农民转生产补偿工作
2020-04-28 来源: 作者:

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取缔滥用野生动物、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

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取缔滥用野生动物、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决定》,全面禁止食用“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饲养和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猎捕、买卖、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在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重处罚。

在部长一级,最近的《国家林业和草原管理局关于安全做好没收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协调补偿工作,帮助农民解决困难。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在省级层面,黑龙江省林业厅对全省森林草原体系提出了9项要求,并决定启动修改《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并率先将《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捕条例》明确写入省级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林业局强调,各地要依法进行合理补偿,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

毫无疑问,关于禁食野生动物的立法是非常及时的,以便摆脱不加区别地吃野生动物的坏习惯,并确保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特别是在全球疫情爆发的背景下,一些病毒从动物传播到人类的风险增加了。但是,在到处实施的过程中,如果操作不当,就可能偏离初衷,适得其反。因此,各地在实施和完善“野生动物禁令”时应注意几个问题。

首先,当地政府应该帮助农民做好转移和补偿工作,度过“痛苦时期”。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的决定》,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引导和协助以饲养野生动物为目的的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其他特殊情况如科学研究、医药、展览等的调整和改造。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给予一定补偿的办法。”当前,要求地方政府承担更多责任,建立与公众的对话和沟通机制,认真听取农民的意见和需求,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努力帮助农民做好力所能及的转移安置工作,如引导和帮助农民联系中医药、教育科研等单位,使农民培育的物种价值最大化。同时,协商补偿问题,帮助农民度过“痛苦时期”

其次,出台政策需要具体措施。对于某些物种,应严格区分纯野生和半人工繁殖与纯人工繁殖。由于目前我国人工繁殖野生动物的地位不明确,一些纯野生动物可以禁食。半人工育种或全人工育种难以判断,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应采取严格而具体的措施,特别是有关生产转移和补偿的措施,以确保不同情况下的不同规定,保护相关农民的利益和产业发展。特别是在贫困地区,相关行业也有很多农村扶贫项目。这些扶贫项目将如何应对“野生动物禁令”后的后果?因此,我们必须结束“不能支持,不能销售,不能摆脱贫困”的现象。在今年疫情的影响下,农业作为压舱石的地位变得更加突出。这也间接地对农业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采取具体而具体的措施稳定农业产业的正常发展,符合“禁绝野生动物”后公众的期望,也是政府履行职责的应有之义。

最后,应该努力普及科学,考虑到当地的民俗和民族饮食习惯。在许多传统观念中,游戏被认为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和滋补作用。这就要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粉碎一些“伪科学”的谣言。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和民族有吃某种肉的悠久习俗。如果一个人禁食某些物种,可能会损害当地的民俗和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并会导致“命令多于行动”,这将损害法律和法规的信誉,不利于地方治理。

因此,为了全面贯彻“禁绝野生动物”,各地只有认真领会中央精神,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析具体问题,才能确保颁布的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不被歪曲,不违背人民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