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的通知》,提出到2022年底,力争实现全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申报检疫率100%、检疫合格电子出证率100%的工作目标,并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何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是《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此制度是从源头预防疾病,控制水产养殖疫病的传播,对保障我国水产养殖健康发展,维护渔业生产安全至关重要。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要健全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完善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加强苗种检疫执法监督。要积极整合资源、加大支持,全力保障本辖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实施。要依法建立健全各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保障监测经费,对重点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实现全面覆盖。
农村农业部指出,要严格依照我部鱼类、甲壳类和贝类产地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和范围实施检疫,不得扩大检疫对象和范围。要加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相关执法监督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对经营和运输水产苗种未附检疫证明、跨省引进水产苗种到达目的地后未报告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我部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农村农业部强调,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方式,持续加大对《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以及《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十问十答》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宣传力度。要教育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出售、运输、捕苗前主动申报检疫,水产养殖单位购买苗种时索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守法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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