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长江 “十年禁渔”,是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决策。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长江禁捕工作要求,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近期组织开展“打击制造和销售禁用渔具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将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采取门店检查、渔具讲解、发放《通告》、签署《告知书》等多种形式,扩大禁止制、售禁用渔具网具宣传覆盖面,强化警示教育,提升渔具、钓具经营户的法律意识,营造我市长江禁渔良好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市支队已对15家渔具渔网销售经营主体进行实地检查,发放《通告》和《告知书》38份。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各渔具渔网销售经营主体在售渔具,对部分在售地笼网等禁用渔具,要求经营户立即下架。同时要求经营户做到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不再销售禁用渔具。对不听劝告仍销售禁用渔具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各项工作任务,以“禁得住、管得好”为目标,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水上查、岸上管、市场禁”的长江禁渔监管格局,持续开展好“打击制造和销售禁用渔具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坚决斩断非法制、售禁用渔具利益链和违反禁渔规定捕、运、销黑色产业链,确保长江“十年禁渔”取得胜利。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bmdt/content/a32f445a-9c82-4276-8ab2-e319e3b70c5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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