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60号)文件精神,邳州市农业农村局与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农膜和经营、使用情况联合检查行动。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邳农【2020】61号),并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开展。二是深入基层向农膜经营、使用者宣传《农用薄膜管理办法》、《邳州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实施意见》等政策规定,发放明白纸。三是对全市农膜10家经营主体、农膜销售、使用和回收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农膜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有无销售厚度在0.01毫米以下地膜的行为、进货渠道等。 本次专项行动,提高了农膜经营商户、使用主体和废旧农膜回收企业对经销、使用农膜标准的认识,提升废旧农膜的回收再利用的意识,促进了邳州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达标农膜的使用率。专项活动期间,专项检查组联合检查16次,检查农膜经营单位64家,立案查处1起违法行为。(李玉兰 赵艳红)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j.xz.gov.cn/zt/012005/012005001/20211207/1176d1ce-6efc-4749-8583-c42558745cf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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