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我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流程的通知》(锡财农〔2021〕21号)要求,依照《关于印发<江苏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农办牧〔2021〕13号)、《关于印发<无锡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锡农发〔2021〕53号)等规定,现将重大动物疫病先打后补资金发放流程公示如下: 1、发放对象 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 2、申请上报 实施“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在1个周期实施后,将补助资金申请表、疫苗采购备案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规模养殖场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免疫档案、疫苗购买相关票据等)报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3、受理审核 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接到养殖场户申请后,认真核查各相关资料。材料不符合的,通知养殖场户补正。 4、县级公示 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将最终确定的补助情况(包括养殖场户名单和经费等信息)通过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官方网站或公共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质疑,县(区)级要及时核查,通报核查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严防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5、补助发放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照当地财政支付相关要求及时拨付补助资金。补助标准各级按比例承担。 6、市级备案 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辖区内本年度规模场户“先打后补”补助资金汇总表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 2021年11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agri.wuxi.gov.cn/doc/2021/11/30/352160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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