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当下春耕在即,不少农民最为发愁的就是秸秆焚烧问题,但在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下,不少地区都明文规定禁止焚烧秸秆,而目前国家也实行了秸秆还田的相关政策,还有补贴可拿。但对于农民而说,秸秆还田存在的问题很多,大多数农民对此都不是那么热衷。那么秸秆禁止焚烧,该怎样处理秸秆比较好?一起来了解下吧。 当下春耕在即,不少农民最为发愁的就是秸秆焚烧问题,但在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下,不少地区都明文规定禁止焚烧秸秆,而目前国家也实行了秸秆还田的相关政策,还有补贴可拿。但对于农民而说,秸秆还田存在的问题很多,大多数农民对此都不是那么热衷。那么秸秆禁止焚烧,该怎样处理秸秆比较好?一起来了解下吧。 2020秸秆禁烧新规定 1、吉林省禁烧新法规 据悉,《长春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条例中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提出本行政区域内秸秆禁烧区划定方案。在秸秆禁烧区内,任何时间都不得露天焚烧秸秆。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秸秆禁烧区边界设立禁烧标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毁坏、任意迁移禁烧标牌。秸秆禁烧区以外的农作物种植区域划为秸秆限烧区。在秸秆限烧区内,规定的时间内不得露天焚烧秸秆。违反本条例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黑龙江禁烧新法规 黑龙江省率先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2020年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的通知》、《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秸秆督查马上出发》等文件,部署9月15日至明年5月15日期间全省范围内对秸秆露天禁烧开展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工作自2019年9月15日持续至2020年5月15日,确保黑龙江省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9月15日零时起,正式启动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监测。 督查分两个阶段,一是工作督导阶段(2019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主要督导各市(地)、单位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组织部署和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二是现场督查阶段(2019年10月16日至2020年5月15日)。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精神,以卫星遥感监测秸秆露天焚烧火点,组织开展督查巡查和地方自查。 禁烧后怎样处理秸秆比较好? 1、秸秆饲料:农作物的秸秆中含有丰富的粗纤维、木质素、粗蛋白等物质,在现在秸秆氨化技术的处理下,可以有效的提高秸秆饲料适口性和营养价值,加大秸秆饲料的消化率,使秸秆成为一种优质粗饲料。 2、秸秆能源:简单的来说就是秸秆沼气化。农村沼气池的生产原料远不止粪尿,还可以使用秸秆、树皮等物质代替。 除了上述秸秆处理方式之外,还有诸如用来生产肥料、制作大棚秸秆反应堆、做发酵床垫料等方式可以处理秸秆。 随着秸秆焚烧问题越来越严重,各地禁烧秸秆的新规定也是层出不穷。对于农民来说,现在最为理想的秸秆还田方式还存在很多弊端,最明显的就是残留的虫害,显而焚烧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但这样又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如何寻找两者之间的平衡,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关于秸秆禁烧的精彩图文、热门评论,您可能惠农网对以下推荐的内容感兴趣,欢迎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