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记者曝”,又是监管体系形同虚设。央视记者跟踪调查一年,发现江西高安市不少病死猪被猪贩子长期收购,有些病死猪甚至携带A类烈性传染病口蹄疫。仅当地一家屠宰场的病死猪肉就销往广东、湖南、重庆、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等7省市,年销售2000多万元。目前,农业部已派出督导组赴江西开展现场调查。据悉,高安市是全国畜牧业百强县市,年均出栏生猪约200万头。按生猪3%的正常死亡率,每年约有9万头病死猪。
盘中猪肉,系牵万户人家,按理说是出不得纰漏的。可如今,本该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肉,竟然堂而皇之地越过一道道所谓的检查关口,跑到了我们的餐桌之上。从养殖户,到猪贩子、保险勘察员,有的一闻到一点“臭味”,就像打了鸡血一样,马上就竞标收购;有的参加病死猪的“倒货”行动,先是保险查勘员通知猪贩子,接着一手猪贩子又卖给二手,二手又倒给三手,如此倒来倒去,不知要经过多少人的十指关,而每过一关都会被人 “猪过拔毛”,都是有利可图,双手沾满病死猪油。
在这个时候,《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便只是写在纸上,徒具观赏性,而对于病死猪,“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的规定,便只具纸糊性。在病死猪的腥臭味与金钱的铜臭味的双重诱逼下,一个商人,一个监管者,本该有的基本商业道德和人伦耻感,此时均化为乌有。法律法规的约束力,此时都让位于“逐臭趋利”。病死猪肉反而变成一块块“唐僧肉”,在这条利益链上,相关人员均设法从中狠咬一口。
此时,对病死牲畜的监管和处理,就成了相关人员写总结的“材料”而已。至于法规所规定的,每一头病死牲畜的无害化处理必须建档可查,也停留为一句空话。公众到相关部门的案宗里,难寻病死牲畜被及时有效处理的只言片语;监管就是一些失职渎职官员将登记表发给一些商人,自己想咋填就咋填;检疫呢,不外乎就是大红公章一戳,转身收钱走人。“监管猫”疲弱之下,“贪嘴鼠”岂不张狂?何况一些“猫们”还与“鼠辈”同桌啖利。于是,阻断病死猪上百姓餐桌的主要力量,就只剩下猪贩子胸中可有可无的“良心”了。良心当然靠不住,在利诱面前常常弱不禁风,病死猪赫然“复活”,便早就注定。不知就里的百姓,保不准哪天就吃下了这些“臭肉”。
年关将至,治病死猪急需动真格、快行动、出重拳,严查每一起典型案件,全面拉升不法商人及监管“内鬼”的违法成本,以起到标本兼治的作用。当前,我们应尽快启动彻查程序,整合社会力量,砸掉监管疲软作风,尤其需要砸碎这条黑色利益链。必须要把黑心商家处罚得倾家荡产、身败名裂以致不能再起炉灶、再度害人。必须要对寄附在利益链上所有吃着公家饭的监管者绳之以法。必须让那些尸位素餐的失职渎职者受到严厉惩戒。还是那句被反复提及的老话,百姓的生命健康再也被 “病死猪们”拖不起了!□本报评论员 周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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