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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受污染耕地管控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2021-12-07 来源: 作者: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我市受污染耕地管控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省编号03号

  整改目标: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耕地的途径,防止新增土壤污染;调整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全面退出水稻生产。

  整改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有效解决思想认识有偏差、发展与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领会不深刻、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全面统筹谋划不够、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

  2、开展源头排查。依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相关矢量数据,在2021年前两轮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的基础上,以重度污染耕地、轻中度污染耕地集中区域为重点,开展源头排查,重点排查周边是否存在矿区和尾矿库,是否存在在产、关闭或历史遗留的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企业、镍铬电池生产及电镀等行业企业、历史遗留工业废渣堆存场所、以低品位矿石或废渣为原料的“散乱污”企业和作坊,并按照涉镉污染源排查的要求填写排查表,建立排查清单,提交排查报告,进行初步的耕地污染成因分析。

  3、完善台账建设。各地组织工作专班,对照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中的重度污染区(严格管控区)点位信息,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对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情况开展全面摸底,全面核实种植经营主体(农户)、作物面积和栽培品种等基本情况,根据核查结果,完善工作台账,建立问题清单。

  4、开展试验示范。鼓励各区县市引进第三方环保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安全利用区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效果验证试验,在严格管控区开展修复试验。继续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开展集中推进区建设,进一步筛选和构建适用当地受污染耕地类型且可复制可推广的安全利用技术模式。

  5、严格监督管控。严格管控区全面开展种植结构调整,组织农业技术专家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农户改种其它旱粮或经济作物,提高结构调整效益,确保全部退出水稻生产。全面落实严格管控措施,建立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四包一”监管责任体系,逐级明确监管责任人,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主体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委、政府

  牵头督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完成情况:1、全面部署了今年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和整治任务,完成了两轮排查工作,共排查企业96家次,进行初步的耕地污染成因分析。2、实施了2个农用地治理修复试点项目并组织开展了效果评估。3、全面完成安全利用措施面积任务和严格管控区退出水稻生产、实施结构调整工作任务。4、建立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监管责任体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开展了3次严格管控类退出水稻生产督查,没有发现违规水稻种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日-7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36-7872952

  联系地址:武陵区人民路728号

  


原文链接:https://nyncj.changde.gov.cn/zhdt/tzgg/content_87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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