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目前全球共同面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难题一样,在经济社会的管理上,各国政府在不同层面上也同样面临提振市场信心的难题。3月10日,发改委、农业农村部两部委制定了16条《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的实施意见》。3月17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就金融支持养猪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自2018年底,为抗击非洲猪瘟疫情国家在确保“稳产保供”上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这次可以说是扶持政策更多力度更大的一次,尤其是针对大量中小微养猪户出台的扶持政策也体现了前所未有的力度。但是这样的力度能否改变当前生猪产能恢复缓慢,农户养猪复产积极性不高的状况,市场对此还是抱着观望的态度。
一周之内出台的这两项政策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各项政策落实”。是在去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30号)、《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19〕69号)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89号)基础上,采取的“进一步加大对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的支持力度”的措施。然而,又一个周的时间过去了,业内并没有出现积极热烈的反响,想找一篇分析评论都没有。而有媒体把消息发布的标题做成“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支持民企发展生猪生产”,这好像有些讽刺寓意。
为什么会这样?应该说,引导生产发展的政策应该能让生产者看到发展前景。2018年8月非洲猪瘟疫情暴发以来,养猪业的发展脉络也展现在了公众面前。尤其是此次恢复生猪生产的一些政策,恰好是对前些年一些地方实施的禁养政策的一次清算式的否定。而这次又“将享受临时贷款贴息补助政策的规模猪场条件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年出栏500头以上。新纳入支持范围的支持对象贴息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这种政策变化的负面效应是让人感觉到还是不稳定。政策出台到结束还有不到十个月,现在的仔猪又那么贵。该出栏的时候好政策又到期了,养殖户又变成了一个不受待见的小微养殖户。那时又将何去何从?
而许多政策其实最大的问题是可操作性问题。比如“加快推进金融支持生猪养殖创新试点:金融机构要加大养殖圈舍等抵质押担保创新服务的先行先试,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要“尽快形成”应该说是过于乐观了。因为“创新服务”中会涉及到许多的制度冲突,需要做大量的协调对接以及利益关系梳理的工作。生猪期货有关机构研究20年了也没能出台。“保险+期货”试点四五年了还没有正式推开。另外,我们现在许多涉农政策都涉及到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的问题。如“鼓励龙头企业发挥技术和市场优势,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等有效对接,通过公司+农户、托管租赁、入股加盟等方式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发展生猪养殖。”“支持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等龙头企业通过联合、收购和订单合同等方式,在省域或区域管理范围内加快全链条生产发展。”为什么长期以来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的产业链接并不理想?合作社办来办去还是“有名无实”?其中许多原因,比如仅仅收购发票的开具,就是一个硬门槛。税收制度无法逾越,无数的合作就难以创新。龙头企业能给合作社提供怎样的服务?其实,政策落实与农户无关,农户就看服务。目前我国的发展模式是希望合作社和新型主体来承担这个服务农户的任务。那么,他们需要怎样的扶持?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有专家解读: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呈快速发展之势,截至2019年底,全国家庭农场超过70万家,从事农业生产托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42万个,依法注册的农民合作社220万家,不仅覆盖了50%左右的农户,还给非成员提供服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最显著特点不是经营规模化,而是服务规模化,即通过社会化服务带动小农户。该规划提出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各类其实主要是金融支持政策,包括完善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财政支持体系。
其实,好的扶持政策不是单纯直接给钱,而是能够同时创新服务机制,在培育经营主体的同时更培育服务组织,最终实现自我发展。比如2013年农、财两部下发的《2013年冬小麦“一喷三防”技术补助资金实施指导意见》,是支持全国冬小麦春季生产,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冬小麦产区实施“一喷三防”技术给予的补助政策。主要对施用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和叶面肥等的一次性喷施模式给予补助。每亩补助5元。补助对象是项目区内自愿实施补助政策的农民和开展喷雾作业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组织实施上,要求作业地块应集中连片,实行整村整乡推进。多年以后回头看,这个项目以专业性可操作性特点不仅为小麦增产提供了支持,还顺利推进了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扶持了一批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又催生了农业无人机植保服务事业。到今天,这套体系较好发挥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让植保服务组织在农业现代化服务中脱颖而出,让土地托管有了抓手。
“今年是第八个年头了,没想到土地托管在疫情防控期间管了大事!”这是山东省夏津县郑保屯镇郑保屯村兴农粮食种植合作社的理事长黄勤勇的感叹。在疫情期间,该镇以大田托管为载体,“田保姆”一站式服务将10089亩农田纳入托管。夏津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和农业科技推广等部门联合推出了《春季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单》,遴选65家合作组织为群众提供“套餐式”全托管服务和“点单式”半托管服务。有的合作社还建立了网格农田管理微信群和农资购销群,统一购买农资。目前,夏津县90万亩耕地,已有50多万亩纳入土地托管模式。农资业户复工复业率已达80%,储备农资3.14万吨,农资到村率75%以上。夏津县津丰源农资部春节后销售化肥600多吨,与往年基本持平。经理边克杰说,县农业农村局给办了‘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送货一路畅通无阻。但我们真正渴望的是国家再把百分之九的增值税取消了,这样才能够帮助农民降低投入,增加收益。
夏津县的这个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单很重要。它应该是产业化发展的抓手,是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的媒介,是高质量发展的服务实体。对此,政策扶持应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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