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做好新修订的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工作,增强统计工作的时效性,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按照农业农村部合作经济指导司相关要求,拟开展2021年度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部署。农村合作经济统计是国家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统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年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保障工作条件,切实抓好数据采集、填报、汇总、审核和上报等各环节的组织实施。对涉及其他部门的统计数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沟通协调、积极会商,确保统计数据相衔接、不矛盾。 二、掌握指标变化。为适应当前农业农村发展需要,结合农村合作经济工作新职责,2021年年报修订了农业社会化服务、宅基地管理和利用等报表中的部分统计指标,新设置了农业农村部门名录管理家庭农场情况统计表。各级统计人员要认真研究学习掌握相关指标解释,确保对统计指标口径的理解保持上下一致。 三、认真采集填报。乡镇、村级数据采集是统计工作的重要基础。要加强对乡镇、村级统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把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要求落实到基层。对年度间变化较大的数据要调查核实,核实无误的作出异动说明;对没有统计基础的数据,要指导统计人员根据统计指标,编制面向统计对象的调查表,做好调查数据的采集、汇总与科学推断。 四、强化审核分析。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特别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数据质量把控,采取上报系统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所辖区域上报数据进行严格把关,并对报送数据质量负责。要采取纵横向比对、逻辑关系校验、逐级倒查等方式加强数据审核,坚持统计人员与相关业务人员审核“双把关”机制,维护统计数据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加强数据整理分析,结合往年数据、当年变化和农业农村形势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反映趋势、把握规律、发现问题、提出对策。 五、及时上报数据。各市(州)年报统计报表、分析报告、异动情况说明等材料,请于2022年2月19日前以市(州)农业农村局正式文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并发送至邮箱。年报报表同时通过农村合作经济统计系统(http://nyxxcj.agri.gov.cn/hzjj)报送,省级将提前联系系统技术支持,统一获取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包后下发各市(州)。家庭农场统计工作继续依托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网址:www.agriland.org.cn)开展,以2022年1月1日零点前录入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作为2021年度家庭农场统计对象,更新或者补充完整信息后自动生成家庭农场统计报表。 在统计过程中,涉及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宅基地管理和利用、乡村治理统计等报表问题请与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联系,家庭农场统计报表问题请与厅政策与改革处联系。 省农经站联系人及电话:程鹏???0851-85867479 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联系人及电话:肖冀霞?0851-85283026 厅政策与改革处联系人及电话:吴晓红?0851-85283162 电子邮箱:16600826@qq.com ? 农村合作经济统计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10-59195811 Q Q:2374067174、2393568924 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王纪峰 电 ?话:18515588863 Q Q:1048490299 ? 附件:2021年度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年报表式及主要指标解释 ? ?????????????????????????????????2021年12月2日 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年报表式及主要指标解释.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112/t20211202_7190210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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