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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农发〔2021〕106号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三批)红火蚁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1-29 来源: 作者: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

  为有效遏制红火蚁传播危害,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90万元(其中上思县40万元,东兴市、港口区和防城区共50万元),支持我市部分农区开展红火蚁疫情防控治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1〕60号)和《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防财农〔2021〕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生产实际,我局制定了《防城港市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三批)红火蚁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0日

  

  

  防城港市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第三批)红火蚁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央财政安排的2000万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确保农区红火蚁防控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1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1〕60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三批)红火蚁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1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植物检疫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和农业农村部等九部委《关于加强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优先开展农区红火蚁防控,把握红火蚁发生危害特点和传播规律,突出联防联控,坚持相对集中连片示范防控治理,整村、整片统一推进(其中上思县、东兴市、防城区和港口区示范点分别为3个、2个、1个和1个,每个示范点面积1000亩以上,示范点的核心示范区域100亩以上),以化学防治措施为主,加强检疫控制和疫情阻截,强化技术指导,全力遏制红火蚁疫情蔓延危害,降低危害程度,保障农业生产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全市红火蚁监测防控面积达到1.01万亩以上,其中上思县0.45万亩,东兴市0.1万亩,港口区0.1万亩,防城区0.36万亩,防控效果达到90%以上,项目区红火蚁疫情得到有效遏制,危害程度有所降低,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上思实施项目所需物资从自治区下达上思县的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40万元中支出;防城、东兴和港口实施所需物资由市农业农机服务中心通过政府采购后下发,所需资金从自治区下达市本级的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0万元中支出。

  二、补助范围及要求

  (一)补助区域。主要在上思县、东兴市、防城区和港口区实施。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分解表详见附件。

  (二)补助内容及标准。根据财农〔2019〕117号文件精神,资金主要用于红火蚁监测防控购买的农药、作业费、监测设备、技术指导、培训等费用,每亩防控补助标准90元。

  (三)补助对象。实施防治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与技术指导部门等。各地可结合实际,向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服务,也可由乡村组织集中统一实施。

  (四)补助方式。可采取物化补助或资金补助方式。采取物化补助的,要做好物资招标采购和分发工作,确保相关物资在作业前发放到位。采取资金补助的,重点用于政府购买统防统治服务,要严格核实防治实施面积和防治效果,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及时发放补助资金。

  (五)实施时间。2021年11月30日前。

  三、技术措施

  (一)防控方法。以毒饵诱杀法为主,结合粉剂灭巢法,施药后2~3周检查防控效果,及时补施药剂。

  毒饵诱杀法:对活蚁巢密度较少发生区,可将毒饵环状或点状撒施在蚁巢外围10cm—50cm处。对活蚁巢密度较大发生区,在处理蚁巢的同时应结合整个发生区普遍撒施饵剂。撒施饵剂时,不要扰动蚁巢。

  粉剂灭巢法:破坏蚁巢,待工蚁大量涌出后迅速将药粉均匀撒施于工蚁身上,通过带药工蚁与其它蚁之间接触,传递药物,进而毒杀全巢。

  (二)防控适期。在晴天,气温为21℃—34℃地面干燥时投放毒饵,粉剂应在无风或微风天气情况下施药,雨天、洒水后及下雨前12小时内不能投药。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因地制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实施地点,明确项目实施时间安排,确保项目及时实施。

  (二)强化指导服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及其植保植检机构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强化技术指导。加强专业化防治组织作业指导,指导服务组织制定防控技术方案和服务合同,明确各方责任,督促服务组织做好作业记录,确保防治面积、质量和效果。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与财政部门密切合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落实实施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资金使用与管理,严防挤占、挪用,并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要加强项目招标监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合法、台账齐全,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四)强化绩效考评。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对照各自的任务清单,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及其绩效管理工作,及时跟踪指导和调度资金落实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按要求报送相关调度信息,做好项目验收、总结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市农业农机服务中心联系人:孙祖雄,联系电话:0770-2880762。

  

  附件:防城港市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分解表


原文链接:http://www.fcgs.gov.cn/nync/tzgg/202111/t20211124_228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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