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组织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发掘我市优秀乡土人才,发挥我市优秀乡土人才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推进乡村振兴中的激励和主导作用。经研究决定,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乡土人才遴选培养工作。现就开展惠州市2021年优秀乡土人才遴选培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培养范围和方式
(一)遴选培养范围:在农村一线从事生产、经营、服务且应用技能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群众认可度较高,具有带动当地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能力的技术骨干或行家里手,如农业职业技术能手、种养大户、乡土专家、民间艺术家等,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可放宽至65周岁。
(二)遴选培养数量:2021年计划遴选20名优秀乡土人才作为第一批培养对象。
(三)推荐方式及名额:县(区)推荐40名优秀乡土人才候选人,其中惠城区5名、惠阳区5名、博罗县9名、惠东县9名、龙门县9名、大亚湾区1名、仲恺高新区2名。
(四)培养周期:优秀乡土人才每两年遴选培养一次。
二、遴选培养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德端正,无违法犯罪,无重大责任事故,未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在带领群众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带领农民普及农村实用技术、提高科技种植、养殖水平,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二)辐射带动能力突出,能充分利用自身技术优势,积极开展农业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引进、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三)在涉农行业的生产、加工、储运、经营以及农产品电商等方面具有一技之长,能热心帮助当地农民,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
(四)取得涉农方面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执业资格证书、中高级技工证书、乡村工匠或农民技术员证书的其中一项。
(五)创办的涉农企业或合作社曾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名牌农产品或曾获得市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奖(含市级),带动致富能力受到当地群众认可。
(六)推动民间艺术发展的非遗传承人,在乡村文化和旅游领域能够带动农民致富,得到群众认可。
(七)在乡村振兴中曾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三、遴选培养程序
(一)基层推荐。由镇、街党工委推荐本地乡土人才人选,严格把关,分别报县(区)农业农村局、县(区)委组织部,县(区)农业农村局和县(区)委组织部按推荐名额确定优秀乡土人才统一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二)组织遴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对各县(区)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形成初步人选名单,组织考察后,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惠州市优秀乡土人才培养证书。
四、激励机制
(一)激励措施。遴选作为惠州市优秀乡土人才培养的人员,市财政给予2万元资金扶持,并进入惠州市优秀人才信息库,有条件设立工作室的,各级部门要予以支持。
(二)相关义务。惠州市优秀乡土人才须入驻所在辖区的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定期开展活动、加强交流合作,在辖区内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好农业科技技能示范工作。
(三)绩效考核。发挥优秀乡土人才特长,积极服务“三农”,入选优秀乡土人才培养人员,两年后开展绩效自评,将两年发挥特长服务社会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化信息科。
五、有关要求
(一)填报《惠州市优秀乡土人才申报表》《惠州市优秀乡土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3份和Word电子文档。表格可从惠州先锋网(http://zzb.huizhou.gov.cn/)或惠州市农业农村局(http://nyncj.huizhou.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二)其他材料(成果证明、奖励证书、公开报道、个人信用报告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可复印后加盖所在单位(或村委)证明印章,并装订成册附后。
(三)上报材料请于2021年11月28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化科,联系人:林雪婷,联系电话:2809833,电子邮箱:nyncjkjk@huizhou.gov.cn。
六、其他
本次遴选培养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惠州市优秀乡土人才申报表.docx
附件2:2021年惠州市优秀乡土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doc
惠州市委人才办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