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工作局: 根据《中山市农业农村局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农农函〔2019〕47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符合2021年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条件的1533人进行公示,为做好中山市2021年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公示 公示时间由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休(禁)渔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额较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广大渔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渔区社会稳定,请各有关镇街将本通知(附件1)以及本镇街渔民2021年休(禁)渔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公示名单(附件2),在本镇街政府(办事处)、受补助船员所在的村(居)委公示栏等公共场所张榜公示,并通知渔民群众认真核对公示信息。 二、照相存档 请各镇街将本公示进行拍照存档,并于11月26日前将公示照片通过粤政易发至市农业农村局李金明。 附件:1.中山市2021年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公示 2.中山市2021年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公示名单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8日
(联系人:李金明;电话:88221262)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山市2021年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公示.doc 附件下载: 附件2:中山市2021年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公示名单.xls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03130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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