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媒体曝光的一起售卖假农药案件值得关注。
在该案中,某农资经营部售出7瓶假农药致30亩稻田空壳、不结实,经调解,该经营部赔偿受损农户12000元。
农业农村局对该经营部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5000元,没收假农药26瓶,计26公斤。
案件起因
2019年6月28日,湖南常德武陵区农业农村局接到鼎城区某农户投诉,称自己在武陵区农资大市场某农资经营部(以下称当事人)购买了7瓶“杀虫霸”农药,在30亩稻田喷洒该农药后,出现空壳、不结实等症状,因怀疑农药是假货,请求执法机关查处。
当日,武陵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批农药登记证与标注农药成分不符。执法人员随即进行抽样送检并进行了登记保存。2019年7月2日,武陵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鼎城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鼎城区植保植检站的技术专家组成工作组,前往鼎城区涉案发生地进行实地查看,初步鉴定为水稻被喷洒农药后,灼伤穗颈,导致抽穗卡颈,出现空壳、不结实现象。7月10日,武陵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鼎城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鼎城区植保植检站组织受损农户和当事人就农户的损失赔偿开展协调并达成协议:当事人对受损农户补偿12000元,双方就赔偿金额均认可。
处理结果
2019年8月7日,武陵区农业农村局收到湖南省化工研究院《检测报告》,结论为不合格。执法机关对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测表示认同,不申请复检。9月18日,武陵区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假农药26瓶,计26公斤;
2.没收违法所得***元;
3.并处罚款5000元。
9月20日,当事人在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至此,本案执行终结。
小编提醒
市民购买农药等农资时要擦亮双眼,除了要看“三证”和生产日期外,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价格比市面上农药价格低很多的产品。购买时最好选择大品牌大厂家,品质和售后有保证。一旦买到假货,应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文章来源:农资导报农药综合自常德日报、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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