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农科局: 为进一步推动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机制建设,我盟将开展第四批盟级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锡林郭勒盟农牧产业化示范联合体评选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基本条件的,并在农牧部门备案的产业化联合体,其经营规模、带动能力符合管理办法的标准,即可申报。已认定的盟级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无需重新申报。 二、申报材料 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向所在地的旗县市区农科局提出申请,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旗县农科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做好申报工作,并出具推荐意见。 三、申报要求 各旗县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于2021年11月22日前完成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推荐工作。并将联合体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连同推荐意见正式行文报送盟农牧局乡村牧区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张敏 牡兰 联系电话:8217713。 锡盟农牧局 2021年11月9日 原文链接:http://nmyj.xlgl.gov.cn/zxq/tzgg/202111/t20211126_276951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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