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市禁捕办工作部署要求,结合监管职责,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有力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一、常态化加强监管,确保市场稳定 印发《关于完善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围绕市场销售环节,保障长期有效防范和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统筹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推进“长江禁渔”工作,常态化抓紧抓实日常监管;督促落实市场主体责任,确保水产品来源去向可追溯;通过禁售商品服务名录和违禁词库搜索,确保线上经营行为合法合规。共出动执法人员8561人次,检查生产企业及加工小作坊44家次、农贸市场445家次、商超1010家次、餐饮单位6144家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5929个次。 二、常态化加强宣传,提高市场自觉 加强《长江保护法》《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长江禁渔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单页5200份、“禁食江鱼江鲜”餐桌提示贴5000张,对大型餐饮单位实施告诫谈话、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组织市场开办者、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不卖、不做长江野生鱼鲜公开承诺书2550份,自觉不采购、不销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联合消保委共同印制发放《长江“十年禁渔”从我做起倡议书》4000余份,倡议消费者抵制食用长江野生鱼鲜;联合市消保委、农业农村局、志愿者、媒体代表开展长江“十年禁渔”消费体察活动,提高社会认知共识。 三、常态化加强排查,规范经营行为 以市场督查检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凌晨蹲守等形式进行,严查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强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单位等监管力度,严把采购、加工、经营、使用关口,确保“市场”到“餐桌”监管全链条、全覆盖。加强餐饮饭店菜谱、店招(牌)及宣传用语检查,杜绝有“江鲜”“江鱼”“野生鱼”等字样;严格索证索票制度,查看经营单位水产品进货渠道,统一印制发放销售凭证2000本,引导市场规范经营。 四、常态化加强执法,确保打击有力 拓宽举报渠道,拓展办案线索;坚持重拳执法,提高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协调对接,信息通报,强化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合力,落实长江禁渔联合执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联合督查暗访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等经营行为。公开曝光相关违法典型案件6起,发挥震慑效果。共查处相关案件28起,查获非法捕捞渔获物71.62千克,罚没款1.65万元,有效打击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原文链接:http://nyncj.chizhou.gov.cn/News/show/52506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