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相关科室、站所: 现将《乌兰察布市农牧局政务服务窗口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关于窗口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公告》 2.《乌兰察布市市农牧局窗口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3.《乌兰察布市市农牧局窗口腐败和作风问题涉案人员问题台账》
乌兰察布市农牧局 2021年11月9日
乌兰察布市农牧局政务服务窗口腐败和 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治乌兰察布市农牧局政务服务及窗口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贵”问题,进一步推动市农牧局窗口服务提质增效,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根据《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窗口单位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政府关于开展政务服务窗口单位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慵懒散、推拖绕、怠乱飘”整治专项行动,坚持自查自纠,积极采取自查自纠、陪同企业和群众办事等多种方式查找问题;坚持分类梳理,开展突出问题梳理工作,按照问题的不同类型及整改难易程度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和涉案人员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重点整治。紧紧围绕直接面向企业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重点整治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实现严肃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推动农牧业行业监管、完善管理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认真排查市委、政府重点整治的腐败和作风方面存在的11类问题,若出现此类问题,严格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落实到位。 1.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落实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窗口服务管理等方面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不力,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重视、不部署、不落实,窗口负责人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监管不严,导致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问题。 2.主管部门失职失责。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对所属窗口单位监管不到位,服务窗口工作制度执行和办事流程监督缺失,服务窗口岗位廉政风险点疏于防控,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不够,指示和按时服务窗口违规办事等问题。 3.监管部门失位缺位。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对行业中介监管不到位,对行业中介机构监管不够,行业违规中介“黑名单”机制不健全,开展打击违规中介机构工作不力,接受行业中介机构利益输送等问题。 4.监督责任落实不实。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统筹推进监督检查、形成合力不够,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5.利用职权受贿索贿。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收取、索要“好处费”,故意“推拖绕”暗示办事企业和群众交纳“好处费”,收了“好处费”快办速办,不收“好处费”拖办不办的问题。 6.规避制度收取好处。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服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绕过程序和制度办事、伪造材料办事、违反程序办事、甚至插手影响干预审核办事收取好处等问题。 7.勾结中介牟取利益。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指定中介机构、开办中介机构、参股中介机构、充当中介机构“保护伞”甚至与“黑中介”“黄牛”内外勾结牟利等问题。 8.制度建设不科学不健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落实自治区稳步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要求不到位,办事制度规定零散,配套制度不完善,未形成健全的制度体系,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服务窗口办事流程复杂,办理时限较长,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 9.服务承诺不透明未公开。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和办结时限等应公开的事项和服务承诺,存在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问题,执行窗口首问责任制不严格等问题。 10.服务窗口设置不合理。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未设置“AB”岗,出现空岗,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11.档案管理不规范。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执行档案管理制度不到位,档案保管利用未做到可查阅、可调取、可追溯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年10月下旬开始至2022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集中整治,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治理。 (一)动员自查阶段(2021年10月下旬-12月底) 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将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能力素质提升贯穿到专项整治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见到实效。“一把手”要亲自研究专项整治方案,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常态化研究推进、跟踪督办、整改提升。并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在窗口醒目位置张贴公告,敦促涉案人员主动说明情况,并建立涉案人员问题台账。 同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摸排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办理程序、事项公开、服务意识、档案管理等情况,对摸排出的问题,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台账。 (二)纠错整治阶段(2022年1月初-2022年2月底) 坚持“查不出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围绕整治重点,聚焦排查和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高质高效完成整改工作,形成服务窗口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纠错整改报告。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3月初-2022年3月底) 全面梳理涉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各项制度,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进一步优化相关办事流程和程序,形成科学规范、系统完备、长效管用的制度机制。同时,强化制度执行,提高服务企业群众的工作效率,增强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局属各相关科室、站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政府关于窗口单位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上来,坚持问题导向,把查处侵害办事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不正之风和解决办事群众办事难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一把手”亲力亲为,分管领导主动作为,坚持深入一线开展调研,精准发现问题,切实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中阻梗”。专项整治期间,严格按照时限报送工作情况,按照时间节点向市农牧局纪检室报送工作方案、整改台账和工作报告。 (二)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真查真纠。设立专项整治举报箱并公开举报电话及邮箱,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发动群众揭露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认真细致地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整治重点,紧扣工作实际,全面排查梳理信访举报、调研、巡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查找与群众联系最为紧密、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问题,分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
原文链接:http://nmj.wulanchabu.gov.cn/a/xinwen/xingzhengtongzhi/2021/1117/25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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